合夥制與公司制
有許多不同的方式來建立一個企業,最小和最容易的結構是獨資企業,其中一個人是企業的所有者。當有兩個人一起創業的時候,這個企業就被稱為合夥企業。還有另一種組織企業的方式,那就是公司。公司是一種常見的商業實體,其獨特之處在於它被視為一個法人實體,並像個人一樣被起訴納稅。在本文中,合夥企業和公司之間有許多不同之處。
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既是一種關係,又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經營一個企業,分享利潤和責任所建立的一種企業實體。合夥人出資創造必要的資本來經營企業,並提供勞動力和專業知識來開展業務。這些合夥人根據他們在企業中的份額來分擔利潤和虧損。在合夥企業中,不繳納所得稅,但個人合夥人必須申報其從企業中獲得的利潤並申報所得稅。合夥企業必須申報其收入和扣除額。
並不是所有的合夥企業都有平等的合夥人,在許多合夥企業中,有高級合夥人和初級合夥人按照他們在企業中的份額分享利潤和虧損。然而,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所有合夥人都是平等的。合夥企業有書面文件,記載各合夥人提出的數額、利潤分配方式、各合夥人的角色和責任、爭議解決機制、工資制度、合夥企業解散機制。
公司
公司是一個商業實體,通常是為了創業而設立的。它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結構,從這個意義上說,它與一個人享有同樣的法律地位和待遇。事實上,一個公司的權利和特權與組成和經營公司的權利和特權是分開的和不同的。當公司代表其成員處理債務時,這一特徵賦予其成員有限責任。
美國有三種不同類型的公司,即封閉型公司、C型公司和S型公司。雖然兩家公司和C公司一樣,都可以發行股票,但在關係密切的公司中,股東人數很少,通常少於30人。在關係密切的公司裡,股份的轉讓和**都受到嚴密的監督。在C公司,為了業務的順利運行,有一個小董事會。在這裡,股東們被要求對他們獲得的股息繳稅,而公司也要對其收入徵稅。美國國稅局對S公司有特殊的稅收優惠,因為它只在個人層面徵稅,而公司本身沒有所得稅。
合夥企業和公司有什麼區別?
•企業隨著合夥人的死亡而停止,而公司即使在少數成員死亡後仍作為一個商業實體繼續存在。
•在公司破產的情況下,成員享有法律豁免權,而合夥企業的成員必須面對法律程序,因為他們對任何損失和利潤都負有責任。
•合夥企業和公司業務的稅務結構不同。
•合夥企業中有合夥人作為所有者,而管理公司可能需要一個小董事會。
•成立合夥企業無需提交文件,而成立或組建公司的章程必須備案。
•創建一個州與州不同的公司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
•合夥人可以損失個人資產以彌補其合夥企業的損失,但公司的成員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對損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