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與委託書
監護權和委託書是兩項法律文書,允許一個人控制他人的資產、責任和一般個人事務。這兩種法律文件都允許一個人為另一個人作出決定,但這兩份法律文件並不相同,因為這兩份法律文件都對這些文件的持有人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不同的控制級別。讓我們仔細看看這些文件,以瞭解哪一個更適合於不同的環境。
什麼是授權書?
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如出國旅行、身體不健康或無行為能力、或未達到法定年齡),您無法簽署法律文件或自行作出決定,您有權將這些職責分配給可能是您親密朋友或親屬的其他人。例如,如果是**房地產的問題,你可以給你的配偶或你盲目信任的密友授權書。在起草本授權書時,你必須保持適當的心態。有你的授權書的人可以代表你做所有的財務決定,甚至可能有醫療授權書來決定你的醫療保健需求。持有授權委託書的人可以做所有的商業和財務決策,他不能因為他的行為而受到質疑。
什麼是監護?
這是一份法律文件,指定另一個人作為你的監護人或監護人。成為另一人監護人(被監護人)的人由遺囑認證**指定,並允許監護人代表受監護人就其個人生活作出決定。監護權的含義更廣,因為監護人除了為被監護人決定經濟問題外,還可以作出個人決定。監護權只能通過**授予,並且在一個人喪失行為能力時是必要的。**指定一名評估人,由他來決定被監護人是否真的喪失行為能力,或者他是否真的需要監護人。
監護權和委託書有什麼區別?•與監護相比,委託書便宜,因為它不需要法庭許可和律師費。•一個人決定是否需要將授權書交給朋友或親戚來管理他的事務,鑑於**決定被監護人是否需要監護人來管理其事務。•委託人支付了提取授權委託書所產生的所有費用,而被監護人的遺產支付**和監護律師的費用。•委託人可以撤銷委託書,而只有**可以撤銷監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