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與刑法
刑法與民法的區別在於刑罰的概念。在刑法中,被告人有三種處罰方式。他可以被監禁在監獄裡,或是向**支付罰款,在極少數情況下,可以執行**或**。相反,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永遠不會被監禁。他也沒有被處死。相反,被告將被要求賠償原告因被告的行為而遭受的所有損失。
犯罪與民事過錯的劃分也是有區別的。犯罪有兩大類,即重罪和輕罪。重罪者可判處一年以上監禁。輕罪的最高刑罰是監禁一年以下。在民事過錯案件中,被告人的行為可能具有惡意、重大過失或者故意無視他人權利。
應當理解,刑事訴訟比民事訴訟更危險。危險性的增加使刑事被告人比民事被告人享有更多的權利和保護。罰款的處罰太重了,大多數被告寧願坐一年牢,也不願用個人資產支付鉅額罰款。
民法與刑法的另一個重要區別是,在刑事訴訟案件中,證明責任始終由國家承擔。在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最初由原告承擔。在刑事訴訟中,國家必須證明被告有罪,而在民事訴訟中原告必須證明被告有罪。在民事訴訟案件中,如果原告提出了表面證據確鑿的案件,舉證責任的轉移可能會隨著訴訟的進行而改變。
二者的另一個主要區別是,在刑法案件中,被告被假定無罪,因此不需要證明任何證據,而在民事訴訟中,被告必須反駁原告對其不利的證據。原告勝訴的,如果他對被告不利的證據被證明或被認為有利於原告。
民法與刑法的主要區別可以概括為:
民法和刑法中的刑罰概念是不同的。這就導致了民法和刑法在刑罰方法上的差異。
在民法和刑法中,犯罪的劃分是不同的。
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由國家承擔,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由原告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