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價值條款是保險單上的一項條款,保險人必須按照保險財產的市場價格而不是保險財產的實際現金價值或重置價值賠償被保險人。
市場價值條款將市場價格分配給物業,而不是以實際成本或重置成本為基礎。在發生損失的情況下,向被保險人保證的美元金額是保險單的一個基本要素。除市場價值外,價值可按資產的實際現金價值或重置成本確定。使用的計算選項通常取決於策略的型別。通常情況下,市場價值條款涵蓋的是價值可能隨時間而波動的財產,而不是固定資產。商品是最常與市場價值條款相關聯的資產。
市場價值條款確定了索賠人可以對資產收取的美元金額,將其設定為在公開市場上可以收取的水平。這可能包括一些利潤。就農產品等商品而言,市場價值因作物而異,取決於其種類。
例如,一個農民決定購買保險,以保護他們的玉米作物免受風暴的損害。種植玉米所花的錢加起來是70萬美元,農民**玉米的潛在總利潤等於80萬美元,農民凈賺10萬美元。當一場強風暴襲擊農民種植莊稼的縣城時,大風和暴雨毀壞了一部分莊稼。在市場價值條款的情況下,農民將不會得到70萬美元估值的補償;相反,保險公司將以80萬美元的估價向農民償還這部分費用。
保險單中的其他常見條款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