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與立法
憲法和立法是兩個經常混淆的概念和內涵。“構成”一詞的意思是“構成某物的構成的行為或方法”。牛津詞典把它指的是一系列基本原則或公認的先例,根據這些原則或先例,一個國家或任何其他組織都被認為是受統治的。
另一方面,“立法”一詞是指“制定法律的過程”。它指的是“集體法律”。這就是“憲法”和“立法”這兩個詞的主要區別。
立法涉及法律。另一方面,憲法不僅涉及法律,而且涉及原則。立法不涉及原則。這是憲法與立法的另一個重要區別。
立法是一個過程,而憲法不是一個過程。另一方面,憲法是一個組成部分。一個**的憲法是與該國人民的權利和義務有關的各種原則的組成部分。
另一方面,立法涉及立法。立法決定了一項特定的行動或義務可以在哪些條件下履行或完成。有趣的是,這兩個詞經常被互換,儘管交換這兩個詞是不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