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條款是人壽保險單或其他投資工具(如年金或個人退休賬戶(如IRA))中的一項規定,允許保單持有人將個人列為主要受益人和次要受益人。
受益人條款規定了將從投保人或受益人的基金或其他利益中受益的個人。保單持有人可根據保單中規定的規格隨時更改指定受益人。“受益人”一詞是指保單或信託中規定的資金或其他利益的接收人的具體情況。
通常,任何個人或實體都可以被指定為信託、遺囑或人壽保險單的受益人。分配資金的個人或捐贈人可以對資金的發放作出規定,如受益人年滿一定年齡或已婚。對受益人也可能產生稅收後果。例如,雖然大多數壽險保單的本金不徵稅,但應計利息可能要徵稅。
符合條件的退休計劃,如401(k)或個人退休賬戶,賦予賬戶持有人指定受益人的能力。在合格的計劃持有人透過後,配偶受益人可以將收益轉入自己的個人退休賬戶。如果受益人不是配偶,則有三種不同的分配選擇。
第一種是採取一次總付的分配方式,即按受益人的一般收入水平對全部金額徵稅。第二種是建立繼承的個人退休賬戶,並根據受益人的預期壽命每年提取一筆款項,也稱為“彈性個人退休賬戶”。第三種選擇是在原賬戶所有人死亡之日起五年內隨時提取資金。
由於2019年透過了《建立每個社群退休增強(安全)法》,因此,由於2020年收到的遺產不再可獲得延期期權,因此,只有一次性和五年規則選項可供未來使用。《安全法》規定,退休賬戶的受益人必須在10年內承擔所有分配。
人壽保險單要求指定指定受益人。如果主要和/或次要指定受益人在被保險人死亡前去世,則可將其指定為主要受益人、次要受益人或第三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個人、組織(如慈善機構)或信託。
人壽保險收益對受益人是免稅的,不作為總收入報告。然而,任何已收或應計利息均視為應課稅,並作為任何其他已收利息列報。
不符合條件的年金被認為是稅收遞延投資工具,允許所有者指定受益人。在所有人死亡後,受益人可能對死亡撫卹金的任何稅款負責。與人壽保險不同的是,年金死亡撫卹金在高於原始投資金額的任何收益上都作為普通收入徵稅。
例如,如果原賬戶所有人以10萬美元購買了一份年金,然後在價值15萬美元時去世,那麼5萬美元的收益將作為普通收入向受益人徵稅。
...象成一個真正的活生生的人,他有一個大腦,負責為信託受益人的實益利益進出信託資產。可以把一個可撤銷的生前信託的受託人想象成可以修改信託條款的人,包括遺囑、委託書等各個部分。 在許多情況下,受益人實際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