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負擔是一方當事人對非所有人的財產的索賠。產權負擔可能影響財產的可轉讓性,並限制其自由使用,直至解除產權負擔為止。最常見的產權負擔適用於房地產;這些包括抵押、地役權和財產稅留置權。並非所有形式的產權負擔都是金融性的,地役權是非金融產權負擔的一個例子。產權負擔也可以適用於個人財產,而不是不動產。
該術語在會計中用於指賬戶內為特定負債保留的受限資金。
1:13
產權負擔一詞涵蓋產權持有人以外的當事人對財產提出的一系列金融和非金融債權。財產所有人可能會受到阻礙,無法對其財產行使完全控制權,即無障礙控制權。在某些情況下,財產可由債權人收回或由**扣押。
有些產權負擔影響擔保的市場性:地役權或留置權可以使所有權不可標記。雖然這並不一定意味著所有權不能買賣,但它可以使買方能夠退出交易,儘管已經簽訂了合同,甚至在一些司法管轄區尋求損害賠償。
其他產權負擔,如分割槽法和環境法規,不影響財產的可銷售性,但禁止對土地進行特定用途和改良。
例如,在香港,房產的賣方在法律上要求向房地產經紀人告知財產的任何負擔,以避免在銷售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房地產代理將向買方提供一份土地搜尋檔案,其中將列出任何產權負擔。
在房地產上,產權負擔由於其應用的廣泛性,有許多不同的型別。每種型別都是為了保護雙方,並明確每一項索賠所涉及的和有權享有的具體內容。
地役權是指一方當事人使用或者改善另一方財產的一部分,或者阻止物主以某種方式使用或者改善該財產的權利。第一類被稱為肯定地役權。例如,公用事業公司可能有權將輸氣管道穿過一個人的財產,或者行人可能有權使用穿過該財產的人行道。
從買方的角度來看,瞭解財產上的任何產權負擔是很重要的,因為這些產權負擔通常會隨著財產所有權一起轉移給買方。
總地役權使個人而不是財產所有人受益,因此詹妮弗可能有權使用她鄰居的井,但這一權利不會轉移給購買詹妮弗財產的人。消極地役權限制了所有權人,例如,透過阻止他們建造一個會阻擋鄰居光線的結構。
當非財產所有人的一方侵入或幹擾財產時,即發生侵佔,例如,透過在地塊線上修建圍欄(侵入),或種植樹枝懸垂在相鄰財產上的樹木(滋擾)。在問題解決之前,侵佔會對兩處房產造成產權負擔:侵佔房屋的自由使用權受到產權負擔,而侵佔房屋的所有者對其所建土地沒有所有權。
租約是按照約定的費率和期限租賃房產的協議。它是一種產權負擔形式,因為出租人沒有放棄對財產的所有權,但對財產的使用受到租賃協議的重大限制。
留置權是一種擔保權益,是一種影響財產所有權的產權負擔。它賦予債權人扣押財產作為未清償債務(通常是未償債務)抵押的權利。然後,債權人可以**財產以收回至少一部分貸款。
稅收留置權是**為強制納稅而施加的留置權;在美國,聯邦稅收留置權勝過對債務人資產的所有其他債權。技工留置權是對索賠人提供服務的個人或不動產的索賠。一個例子是,如果一個承包商對你的財產進行了從未支付過的調整。判決留置權以訴訟中被告的資產為擔保。
抵押是最常見的擔保權益型別之一。本質上,它是對不動產的留置權。貸款人,通常是銀行,保留房屋所有權的權益,直到抵押貸款還清為止。如果借款人不能償還抵押貸款,貸款人可以取消抵押品贖回權,扣押房屋作為抵押品,驅逐居民。
限制性契約是賣方寫入買方財產契約的協議,以限制買方如何使用該財產。例如,可能有一項規定要求買方保持建築物的原始立面完好無損。只要他們不違反法律,限制性契約可以具體和任意的當事方願意同意。
產權負擔會計留出特定資產來支付預期負債。例如,一家公司可以儲備一筆現金來結清應付賬款。產權負擔的存在會讓人產生一種錯覺,認為賬戶內的可用資金比實際****的多。已撥出的款項不得用於任何其他支出或交易。因此,產權負擔會計可以確保企業不會超支預算。
...護措施或利益。這些契約包括佔有權契約、讓與權契約、產權負擔契約、安靜享有契約、保證契約及其他契約。總的來說,這些契約確保擁有或擁有土地的人享有安靜的佔有權,並受到保護,免受外界的索賠、權利或任何其他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