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與議案
在民主的議會制度中,有許多術語讓老百姓感到困惑。兩個這樣的術語是動議和議案。人們經常聽到一位議員提請注意的一項動議被議會討論。然後是不同類型的法案,當報紙談論一項議案是如何被轉化為法案或者它如何未能成為一項法案時,情況就變得更加撲朔迷離了。讓我們仔細看看這兩個術語,以消除讀者心中的所有困惑。
動議是由眾議院議員提出的一項提案,旨在引起眾議院對緊急或公共利益的關注。它可能只是對一個可能被認為緊急需要眾議院討論的問題的意見。一項動議可以在眾議院討論,甚至可以在眾議院通過,但這並不意味著在邏輯上會有更多的行動。當對動議的討論以法案的形式進行時,它被視為提交議會審議和批准的法律草案。
法案可以來自**、私人成員或委員會,涉及公眾或**感興趣的事項。因此,議案是議員提出的正式提案,提交眾議院或專責委員會審議,而法案則是基於該動議的擬議法律草案。這項法律草案已提交議會審議、討論和批准。一般來說,一項動議本身不能成為法律,但它可以導致一項法案的發展,該法案可能會見風使舵,最終由議會兩院通過,最終成為一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