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的危險保險單是一種家庭保險(或商業)保險單,只承保因保險單上指定的危險或事件給您的財產造成的損失。購買指定險種保險可作為綜合保險或廣泛保險的一種較便宜的選擇,後者往往為大多數險種提供保險。
如果房主不住在地震和洪澇易發地區,他們可以選擇獲得一份命名的危險保險單,只申報防火、盜竊和冰雹的保險,同時將地震和洪水覆蓋範圍從保單中剔除。
請記住,一切險政策並不一定保證您的財產將涵蓋一切形式的危險。
因此,這是一個好主意,為業主檢查他們的廣泛覆蓋政策,以確保他們確實涵蓋了所有的危險,他們關心的。如果廣泛的政策是不夠的,房主應該買一個命名的危險政策,以填補他們的保險漏洞。
保險公司通常為房主和企業提供兩種財產保險,即危險險和綜合險。”“一切險”是一種保險範圍,自動涵蓋合同中沒有明確遺漏的任何風險。
例如,如果一個全險房主的政策沒有明確排除颶風的損害,那麼房子將涵蓋在颶風的事件。
指定的風險保險單包含保險人認為最有可能發生的風險的條件。
指定險種保險合同只承保保險單中明確規定的險種。例如,保險合同可能會規定火災或故意破壞造成的損失將得到賠償。因此,被保險人遭受洪水造成的損失或損害時,不能向其保險供應商提出索賠,因為洪水不屬於保險範圍內的危險。根據指定的保險單,舉證責任由被保險人承擔。
相比之下,除特別排除在清單之外的所有風險之外,所有險單涵蓋被保險人。與指定的風險合同相反,所有風險保單並沒有列出所涵蓋的風險,而是列出未涵蓋的風險。這樣做,策略中未指定的任何危險都將自動覆蓋。
排除在一切險之外的最常見險種包括地震、戰爭、**扣押或毀壞、磨損、侵擾、汙染、核危害、市場損失等。
要求在所有風險下對任何排除事件進行承保的個人或企業可選擇支付額外保險費,稱為附加附加保險費,稱為附加附加險或浮動保險費,以承擔合同中所包含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