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與過失
責任和過失是兩個術語,主要用於**的人身傷害案件。受害者獲得的賠償通常取決於其律師是否有能力確鑿地證明,傷害是由於疏忽或某人的委託行為造成的,這種行為增加了事故造成傷害的可能性。這兩個概念是密切相關的,如果律師能夠說服陪審團相信一個人、一家公司或一件與客戶受傷有關的事件的責任,他肯定可以為受害者獲得一筆像樣的賠償金。讓我們找出責任與過失的區別。
如果醫生不注意某些症狀,並服用導致患者死亡的不良反應的藥物,他可以被指控****。廠主如果不注意機器的磨損,不維修,或者更換零件,如果機器讓路,工人在過程中受傷,可以追究疏忽。另一方面,如果你開車時因他人的輕率駕駛而受傷,他可以要求他賠償你的傷害和精神騷擾,並賠償你的車的損壞。因此,顯然,過失與責任相反,即在責任的情況下,一個人被指控做導致事故的行為,他沒有及時採取適當行動防止事故導致他被指控過失。
疏忽導致責任。如果有人因車禍導致他人重傷,而被發現在醉酒的情況下駕車,顯然這是一個疏忽大意的案件,因為司機的粗心行為導致了事故的發生。如果一個醫生,在他的匆忙中,不適當地縫合受傷的人,這些針可能會讓路給受害者造成很多麻煩。由於醫生不能盡職盡責,給病人造成痛苦,他可以以過失罪被判有罪。
在簡介:區別責任和過失•在人身傷害案件中,律師必須將責任推給個人、事件或組織,以便能夠為其遭受的客戶獲得賠償。•因此,責任可以是直接責任,也可以是間接責任,如過失。•責任主要是過失行為,而過失是一種不作為。•過失案件通常發生在醫院、醫生和工廠老闆身上。•如果可以證明事故是由於某人的行為而發生的,則該人可被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