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匯票是一種匯票,出口商持有所運貨物的所有權,直到進口商收到並付款為止。即期匯票用於空運和海運,為國際貿易中的貨物融資交易。遠期匯票允許進口商在收到貨物後短期延遲付款,而即期匯票則不同,即期匯票應立即付款。
匯票是一種主要用於國際貿易的書面指令,它規定一方當事人應要求或在預定日期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一筆固定金額的款項。匯票類似於支票和本票,可由個人或銀行開具,一般可透過背書轉讓。匯票有兩種主要形式:即期匯票和遠期匯票。
即期匯票的一個缺點是,如果進口國不允許裝運,或進口商無法在貨物到達時支付貨款,出口商將得不到付款,並將負責退貨或處理費用。即期匯票必須附有信用證和其他必要的單據,如海運提單,才能付款。
如果賣方希望保留貨物的所有權,直到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並隨後得到付款,則即期匯票將是首選的交換方法。海運和空運的貨物有幾個不同之處。
水運時,在貨物放行之前,正本海運提單必須由買方簽字並交給承運人,因為它是證明所有權的單據。另一方面,買方取得貨物所有權不需要出示空運提單。因此,當即期匯票與空運貨物一起使用時,風險更大。
遠期匯票是國際貿易中使用的另一種匯票。遠期匯票是一種付款方式,由開證行擔保,但在收到並承兌後的一段規定時間內,不得全額付款。許多國際貿易交易都用匯票來表示裝運貨物的付款條件。遠期匯票使進口商(或買方)有時間支付從出口商(或賣方)收到的貨物。然而,對於即期匯票,一旦進口商接受單據並且一切正常,即期匯票要求買方立即向賣方付款。
因此,遠期匯票和即期匯票的主要區別在於即期匯票要求立即付款,而遠期匯票允許進口商在以後的日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