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讓你的公司成為401(k)計劃的受託人?優點/缺點是什麼?

公司是否應為401(k)計劃受託人,可取決於計劃提供方和計劃檔案的規定。對於與某一特定問題有關的問題,僱主應諮詢1974年《僱員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律師。ERISA律師專門研究合格的退休計劃(如僱主贊助的養老金計劃、401(k或403(b)),並將能夠提出適當的建議。在作出決定時,律師可以考慮過去涉及退休計劃的案件,例如涉及安然的臭名昭著的醜聞。...

公司是否應為401(k)計劃受託人,可取決於計劃提供方和計劃檔案的規定。對於與某一特定問題有關的問題,僱主應諮詢1974年《僱員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律師。ERISA律師專門研究合格的退休計劃(如僱主贊助的養老金計劃、401(k或403(b)),並將能夠提出適當的建議。在作出決定時,律師可以考慮過去涉及退休計劃的案件,例如涉及安然的臭名昭著的醜聞。

根據美國勞工部(DOL)的說法,“ERISA透過要求那些對計劃管理或計劃資產行使自由裁量權或控制權的個人或實體,任何對計劃管理有自由裁量權或責任的人,或任何向補償計劃提供投資建議或有任何權力或責任這樣做的人都要承擔信託責任。”

關鍵要點

  • 提供僱主資助的退休計劃的企業主需要決定指派誰作為受託人。
  • 受託人負有受託責任,以計劃參與者的最佳利益為基礎做出投資決策。
  • 公司可以是受託人。但是,負責的員工需要接受必要的培訓,才能勝任完成受託人職責並履行公司的受託責任。
  • 或者,公司可以將受託人職責外包。公司外部的全權委託受託人將為公司提供最大的責任保護。

受託人是做什麼的?

受託人是指受委託為計劃參與者的最大利益做出投資決策的個人或實體。受託人是由另一個受託人指派的,比如發起合格退休計劃的僱主,應該在計劃檔案中指定。其他限制適用於受託人。例如,受託人不能處理自己的計劃資產,也不能參與構成利益衝突的交易。

誰應該是受託人?

如果你作為企業主問這個問題,你必須權衡利弊,然後再決定一個受託人為你的僱主贊助計劃。如果問題是從員工的角度提出的,那麼受託人的選擇通常不會影響該人的退休計劃交易。

作為受託人的企業

如果您是一家企業的所有者,並且是合格計劃的受託人,那麼受託人的所有職能和權力都是公司的責任。信託責任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在管理不善的情況下,受託人不能為無知辯護,因為無知不是疏忽的藉口。

因此,貴公司將需要評估其員工的資格,以確定他們是否有資格處理託管職責。如果他們不合格,公司可能必須確保承擔這一責任的員工接受充分和持續的培訓。或者,僱用已經具備資格的員工可能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受託人必須確保遵守所有計劃檔案,只要這些檔案遵循ERISA指導。

作為受託人的外部當事人

如果外部方是受託人,僱主需要確定外部方是直接受託人還是全權委託受託人。

定向受託人——公司允許定向受託人對計劃資產作出決策。但是,在沒有明確指示的情況下,受託人不得提供投資建議或作出任何全權投資決定。這些決定需要由計劃檔案中所列的授權人作出指示,而受指示的受託人將根據這些指示處理投資指示。

直接受託人對投資決策的責任通常限於確定僱主的指示是否正常。根據計劃檔案和ERISA條例的規定,指示應適當。

全權委託受託人——全權委託受託人可以在不接受僱主指示的情況下履行受託人的全部職能。全權委託受託人除了承擔受託人的職責外,還對計劃投資負有受託責任。使用全權委託的受託人為公司增加了一層責任保護,因為受託責任是外包的。

底線

僱主如沒有必要的工作人員履行401(k)計劃受託人的職責,可認為使用外部方作為計劃受託人是有益的。擁有足夠員工的僱主可能希望進行分析,以確定是否更具成本效益地承擔受託人的責任。

選擇將外部方作為受託人的僱主應定期進行檢查,以確保外部方的工作人員經過充分培訓,能夠處理分配給他們的任何和所有受託人職責。

  • 發表於 2021-06-1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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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類: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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