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到付款(COD)和貨到付款(DVP)描述了資產、證券或其他貨物交換的不同程式和付款時間。貨到付款是指在交付貨物或服務時支付貨物或服務的交易。貨到付款是一種處理證券的交易,在這種交易中,現金必須在交割前或交割期間支付。
貨到付款(Cash-on-delivery,COD)一般是處理貨物的,交易規定買方必須在貨物交付時支付貨款。如果買方在交貨時沒有付款,貨物將退還給賣方。
例如,假設一個購買者同意為從中國裝運的電子裝置支付現金。買方和賣方簽訂了一份裝運合同,合同規定買方在交貨時支付現金。但是,如果買方未能支付貨款,他將承擔所有運費,並將貨物退還給賣方。因此,買賣雙方同意貨到付款交易。
相反,付款交單(DVP)-也被稱為付款交單是一種處理證券的交易型別。這項交易規定,只有在付款時,證券才交付給指定的接受者。它是一種結算方法,以確保證券的轉讓只發生在付款時。
例如,假設投資者希望購買一家公司的股票,並同意DVP結算程式。因此,只有在投資者在收到證券之前或之後向代理人付款時,股票才會被交付。
1987年10月市場崩盤後,貨到付款系統成為一種普遍的行業慣例。
從買方的角度來看,貨到付款是一個結算過程。從賣方的角度來看,這種結算系統被稱為收款對付款(RVP)。DVP/RVP要求是在機構被禁止在證券以可轉讓形式持有之前支付證券款項之後出現的。
DVP也稱為付款交單(DAP)、現金交單(DAC)和貨到付款(cash-on-deliv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