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與歐洲委員會
歐洲聯盟和歐洲委員會是兩個不同但又相互協調的機構,它們的共同目標是:一個團結和繁榮的歐洲。這兩個歐洲實體都有其特定的責任和目標。有一些專門的分機構和機構在這些機構下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議和申請,不僅是為了營造一個更好的經濟環境,而且也是為了普及民主價值觀和人權至上。
歐洲聯盟
歐洲聯盟是位於歐洲的27個國家的政治聯盟和經濟聯盟。歐盟(EU)已經在其所有成員國植入了一套法律和規則,無論是關於任何經濟體系還是政治體系,都必須遵守這些法律和規則。在歐盟之下工作的機構有兩種,即獨立機構和**間控制機構。歐盟委員會、歐洲聯盟理事會、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是一些基本和著名的歐盟機構。歐盟人口約5億,分散在所有成員國。根據特定地區的某些法律,攜帶護照不是強制性的,某些服務的自由流動,允許貨物隨同人民一起,而且在那裡也有共同的立法規範。
歐洲委員會
歐洲委員會是另一個歐洲一體化組織,有47個歐洲成員國。歐洲委員會與歐洲人權**和歐洲人權公約等主要機構一起,特別重視民主和人權發展。文化合作和共同的法律標準也是這一國際組織所表現出的一個特點,儘管重點是人口超過8億的所有會員國普遍提高人權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