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性與行為
有各種各樣的東西可以構成某些人的本性眾生。很多事物影響著一個人的生活方式,無論是一個人成長的環境,他或她所受到的影響,等等。行為和個性就是這樣兩種特徵,它們在塑造一個人的生活方式中起著很大的作用他或她是誰。
什麼是行為(behaviour)?
行為可以被定義為一個特定的實體,無論是生物的還是其他的,在特定的環境中表現出來的一系列的行為舉止。它通常是信仰和價值觀的結果,主要發生在對某些**或輸入的反應中,可以是公開的、隱蔽的、有意識的或潛意識的、自願的或非自願的。除此之外,據說人類的行為受到神經系統和內分泌系統的影響。行為往往是一種自我表達,一個人個性的表現。然而,行為很容易根據情況、環境以及年齡和成熟程度而改變。行為可以從人、動物、化學物質和其他無生命成分的角度來討論。因此,行為在心理學、地球科學以及管理領域都是有用的。
什麼是人格(personality)?
根據賴特的觀點,人格是“個體相對穩定和持久的方面,它將他們與其他人區分開來,並構成我們對其未來行為預測的基礎。”然而,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來描述人格。它只能被描述為人與人之間在認知、行為模式和情感方面存在的個體差異。它通常分為五個部分,被稱為“五大”:認真、隨和、樂於體驗、外向和神經質。據說,這些成分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穩定下來,通常是一個人遺傳的結果,而不是歸因於一個人的環境。
有各種各樣的測驗,如羅夏墨跡測驗、自我報告量表、明尼蘇達多相人格量表(MMPI-2)或主題統覺測驗(TAT),這些測驗經常被用來確定一個人的個性。
行為(behaviour)和人格(personality)的區別
行為和個性是相互關聯的。它們都是定義個人的元素。雖然其中一個可能有助於定義另一個,但重要的是要說明,行為和個性彼此有很大的不同。
•行為傾向於隨著年齡、成熟度、智慧等而改變。個性通常是穩定的。
•行為是一個人個性的表現。人格可以用行為來衡量。
•然而,有時一個人的行為可能與他們的個性不符。例如,一個人據說有一個冷靜和沉著的性格可能會表現出緊張和爆炸性的行為在某些情況下。
•可以從人、動物、化學品和其他無生命成分的角度討論行為。人格通常只與人的個性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