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極權主義
民主與極權主義是兩個在很大程度上不同的概念。民主是一種**形式,在涉及生活的事務中,所有公民都享有平等的發言權。另一方面,極權主義是一種政治制度,一個人被賦予所有權力,不承認對他的權力的限制。極權主義的目的是規範公共和私人生活的所有方面。
民主是人民的統治,而極權主義是一個有權勢的人的統治。這是民主和極權主義兩種政治制度的主要區別之一。
極權主義經常被政治學者描述為意識形態和威權主義的結合,它包括承認公民個人決策權的限制。因此,極權主義在其概念上與民主是截然相反的。
在一個民主國家,每一張選票都有同等的份量,而極權主義則不然。公民的自由在民主中是完全有保障的,而在極權主義的情況下,公民的自由則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極權政體對公民施加言論限制、群眾監督和其他限制權力的使用。
相反,民主並不限制公民的言論。另一方面,它並沒有限制公民個人的權力和決策權。在民主政體中,公民在國家決策中佔有很大的份額,而在極權主義中,只有一個人擁有國家決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