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官vs大使
如果你能理解外交官和大使的定義,那麼辨別外交官和大使的區別並不那麼複雜。當然,兩者之間有著明顯的區別,儘管它們是同義詞,可能會被誤認為傳達了相同的意思。我們大多數人對“外交官”一詞的含義有一個大致的概念。非正式地說,我們認為它是指在海外代表他/她的國家的人。然而,當我們想到大使這個詞時,我們經常會得出同樣的結論,儘管我們也會把這個詞與一個國家的大使館館長聯繫起來。也許基本的區別是必要的。因此,可以把“外交官”一詞看作是一個泛指維持和執行一個國家外交關係的人的總稱。大使屬於外交官的範疇。
誰是外交官?
傳統上,外交家一詞的定義是,由一個國家**任命,與另一個國家進行官方談判和維持外交關係,包括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關係。簡而言之,外交家是指一個國家的**官員,被選來代表另一個國家的國家。外交官的主要職能是處理和維持與其他國家**的關係。如前所述,外交官是一個通用術語,不僅包括大使辦公室,還包括其他各種外交官員的職位,例如公共外交官員、領事官員、經濟官員、政治官員和管理官員。其他外交級別包括祕書、顧問、部長、特使或臨時代辦。這些官員的職責、作用和職能各不相同,而且數量眾多。但是,他們的主要職能是代表本國的利益和政策,同時與東道國保持友好關係。除此之外,外交官的其他職責還包括監測東道國的事件和事件,收集信息,分析這些信息,然後將調查結果和報告送交大使及其**。有些官員負責處理**和/或領事事務。外交官的概念不是現代現象。事實上,它可以追溯到幾個世紀前,在過去的幾個世紀裡,各國派遣特別人員或“特使”到其他國家,以建立和維持友好關係。外交官經常接受外交專業的培訓,並在大使的指導下工作。《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1961年)規定了外交官的作用、職能、職責和豁免。
誰是大使?
如上所述,大使屬於外交官或外交官員的範疇。事實上,大使是外國的首席外交官或外交官員。大使一詞被定義為在另一個國家代表他/她的國家的最高級別官員或外交官。一些消息來源將此人定義為外國的“常駐代表”。因此,大使是任命的眾多外交官中的一種。大使通常對外國或東道國的整個大使館行使控制權。大使的主要作用是指導和監督東道國所有其他外交官員開展的所有活動,並協調這些活動。此外,還要求大使與東道國保持友好關係,就某些問題進行談判,促進了解、和平與合作,以及解決爭端。
外交官(diplomat)和大使(ambassador)的區別
因此,外交官和大使之間的區別很容易辨認。
•外交官是一個通用術語,指的是**任命的代表其在外國利益的官員。
•另一方面,大使是外交官的一種類型,因此屬於外交官的定義。
•外交官不僅可以包括大使,還可以包括其他外交官員,如祕書、領事官員、政治官員、公共外交官員、經濟官員、部長和其他人員。
•大使通常是首席外交官,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派往外國的最高級別外交官。
•雖然外交官一般履行一系列職責,如監測東道國的事件、分析這些事件、處理**/領事事務和提供祕書職能,但大使通常控制大使館的職能。因此,他/她向在大使館工作的其他外交官提供指導和監督,並確保與東道國保持友好的外交關係。
- Policy talks by Gerald R. Ford School of Public Policy, University of Michigan (CC BY-ND 2.0)
- Terence P. McCulley, United States Ambassador to the Ivory Coast (2015) via Wikicomm*** (Public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