紳士vs律師
任何一個選擇了法律職業,並完成了他在法律領域的高等教育的人被指定為律師,這是一個非常通用的術語。律師是受過法律訓練的人,有資格就各種事務向他的委託人提供法律諮詢。然而,有兩個與法律職業相關的名稱,即律師和紳士,是一個來源的困惑,因為他們無法區分他們。本文將著重介紹這些差異,使讀者能夠在需要法律諮詢或服務時找到聯繫對象,以便在法庭上面對陪審團。
先生這個詞並不表示學位。在法庭上也不是一個流行的頭銜。它起源於英國的貴族制度,紳士指的是高於紳士但低於騎士的人。由於美國沒有貴族制度,在法律界人士中,用紳士頭銜來稱呼自己的名字,大多是象徵性的。所以,它只表示一個人從事法律職業,或者說他是一名律師,雖然它並不代表此人的頭銜。另一方面,律師這一頭銜具體表示此人受過法律事務方面的培訓,有資格在法庭上為其委託人的案件辯護。
所以如果你看到Esq,這是一個律師名字後面附加的Esquire的縮寫,它只意味著這個頭銜是尊稱,沒有法律地位。這個頭銜是從英國借來的,在那裡,治安官、大律師和法官在他們的名字上使用縮寫。在美國,它僅僅意味著此人屬於法律職業,是一名律師。然而,它不是律師的同義詞,這兩個詞是不能互換的。因此,如果一個人只是坐在自己的房間裡,就各種問題提出建議,那麼他基本上就是一名律師,但當他在法庭上為他的當事人辯護時,這個人就成了律師。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