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引用最初以外语出版的作品时,您可能不确定如何在参考列表中正确地标注它们。美国心理协会(APA)的风格允许你参考外语来源,并提供最少的额外信息。
当您引用以外语书写的作品时,标题将以其母语书写,然后是括号中标题的翻译。APA的基本格式保留如下:
作者姓氏,首字母缩写。(公布日期)。母语作品名称[括号内翻译]。发布者位置:发布者。
例如
福柯,M.(1993年)。监管者与惩戒者:德拉监狱的诞生[纪律与惩罚:监狱的诞生]。马萨诸塞州剑桥:Schoenhof的外文书。
根据APA风格的博客,虽然APA中引用的英文标题仅大写第一个字母,但请注意,其他语言也有其他大写规则,应在引用中使用。例如,德语将所有名词大写。
如果你引用的作品的标题或作者是用非拉丁语书写的,比如中文、希腊文或印地语,那么剧本应该是音译的——用拉丁语转换成一个等价的名字。译文仍应放在标题后的括号内。例如
荣杰(2004)。狼图腾。中国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
如果您不确定如何翻译标题或名称,请咨询您的老师或语言专家;不要自己猜。
引用翻译作品时,译者姓名应包含在作品标题后的括号内,并注明“Trans”。原始出版日期包含在出版商信息后。例如
Bataille,G.(1987年)。《眼睛的故事》(J.纽格罗舍尔译)。旧金山,加州:城市灯光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