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地与管辖权
当审判地和管辖权在法律环境中使用时,两者之间的区别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因为审判地和管辖权都是表面上的一个地方。也就是说,当管辖权用在有权审理某一特定案件的正当**的意义上时,当审判地指的是将要审理案件的**时,这两个术语使人感到困惑。一般来说,管辖权是指某一特定机构对某事物拥有的权力或控制权,或该机构对某事物行使其权力或控制权的程度。本文对这两个术语,地点和管辖权,以及两者之间的区别作了明确的描述。
管辖权是什么意思?
管辖权这个词来源于拉丁语‘juris’,意思是‘宣誓’,而‘dicere’则意味着‘说话’。它是授予已成立的法律机构或政治领导人处理法律事务和在责任范围内指导司法的权力。管辖权也被用来表示授予已成立的法律机构或政治领导人处理法律事务和指导司法的地理区域。从这个意义上讲,管辖权显然是既可以行使权力又可以授予权力的区域。这就是为什么一些警察说他们在某个地区没有管辖权。这意味着他们无权在一个地区采取行动,如果它在他们权力所在的地区之外。
管辖权有三个概念,即属人管辖权、属地管辖权和标的物管辖权。对一个人的权力被称为属人管辖权。当涉及属人管辖权时,人的所在地并不重要。限制在有边界的地方的权力被称为领土管辖权。对与法律有关的问题的主体的权威称为主体管辖权。
管辖权也可以用来界定**的权力。**可以被指定或授权只审理某些案件。因此,它可能不是审理案件或在其管辖范围之外进行审判的适当**。事实上,**也可能拥有排他性或共有的管辖权。如果**具有对某一特定地区或领土的专属管辖权,则只有**才有权处理法律事项。另一方面,如果一个**有共同的管辖权,不止一个**可以处理这个问题。在管辖权的情况下,放弃是不可能的,因为管辖权是关于权力的。
地点是什么意思?
另一方面,审判地是审理案件的地点。有趣的是,比赛地点不是美国的一个县就是一个区。审判地处理诉讼的地点。简言之,可以说,诉讼地点决定了提起诉讼的地点。
被告人知道被告人可以放弃审判的时间是很重要的。原告可以在审判时放弃审判地点。民事和刑事案件都要改变审判地点。在民事案件中,如果一方当事人都不在审理案件的管辖区居住或经商,可以改变审判地点。在刑事案件中,之所以要求改变审判地点,主要是因为证人希望陪审团不了解他们,也不曾通过媒体等途径接触案件。
地点(venue)和管辖权(jurisdiction)的区别
•管辖权是授权当局处理法律事务和指导司法的领土。
•管辖权也指作出法律决定和判决的权力。
•另一方面,审判地是可能提起诉讼的地点;审理案件。
•管辖权有三种类型,即属人管辖权、领土管辖权和主题管辖权。在属人管辖的情况下,地点并不重要。
- Anant Shiva新加坡高等**(CC by-SA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