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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怀孕歧视法》是对1964年《美国民权法》第七编的修正案。它基本上规定,至少有15名员工的公司因怀孕或生了孩子而歧视妇女是非法的。它还禁止因怀孕或分娩可能导致的医疗问题而歧视妇女。该法为怀孕期间申请工作的妇女以及怀孕期间已经就业的妇女提供了某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