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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是法官给出的对案件的最终裁决不重要的意见。Dicta是dictum的复数形式,可以自愿提出异议或支持法院的裁决。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口述与法院做出的决定或判决无关。由于主张意见的法官的地位,它可能会受到高度重视,但根据先例原则,他们可能有权也可能没有权,也可能没有权。尽管在法律辩论中有时会引用这句话,但在裁决类似问题时,这句话可能对其他法院没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