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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通信隐私法》是美国国会于1986年颁布的一项法律,规定了人们在使用电话、电脑、手机或传真或短信等其他电子通信手段时享有的隐私权。1986年,这些规定没有包括自那时以来发展起来的一些较新的通信形式。然而,这些通信形式,如短信,仍然受法律保护。...
电子隐私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它源于越来越频繁地使用电子技术来存储记录、通信和开展业务。20世纪末计算机技术的兴起导致需要定义电子隐私的合法权利,以防止欺诈、身份盗窃、版权问题和非法披露机密信息。尽管许多地区现在都有关于电子隐私的法律,但电子隐私仍然是一个争议的来源,许多问题仍在法律和道德辩论中。此外,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法律的范围和覆盖范围也会发生相当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