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各州與領地
澳大利亞各州和領地的區別在於各州和領地的執政權。澳大利亞是一個大國,本身就是一個大陸。它被稱為澳大利亞聯邦,由6個州和10個澳大利亞領土組成。國家和領土之間的這種劃分是為了行政上的便利。澳大利亞各州在聯邦**上臺之前就已經存在,這些州的權力在澳大利亞憲法中得到保護。領土由聯邦**直接控制,議會有權為領土立法,但不能為州立法。這篇文章旨在澄清有關澳大利亞各州和領土管理的疑問。
什麼是澳大利亞各州(the australian states)?
澳大利亞的六個州(實際上塔斯馬尼亞被稱為島國)是接受澳大利亞聯邦創建的英國殖民地。他們賦予議會在少數議題上頒佈法律的權力,同時保留就大多數其他議題制定法律的權力。這些國家以外的所有未被這些國家擁有主權的土地稱為領土。
澳大利亞的六個州是新南威爾士州、昆士蘭州、南澳大利亞州、塔斯馬尼亞州、維多利亞州和西澳大利亞州。
什麼是澳大利亞領土(the australian territories)?
澳大利亞領土是澳大利亞的一部分,而不是一個州的一部分。與各州不同,領土沒有立法機構為自己制定法律,為這些領土製定法律是聯邦**的特權。澳大利亞的十個領土是澳大利亞首都領土、傑維斯灣、北部領土、諾福克島、阿什莫爾和卡地亞群島、澳大利亞南極領土、赫德和麥克唐納群島、科科斯(基林)群島、聖誕島和珊瑚海群島。
然而,由於兩個大陸領土,北方領土和澳大利亞首都領土(ACT)擁有幾乎與國家相似的權力,因此國家權力與領土權力之間出現混淆。這兩個州和諾福克島都有自己的立法機構和議會,可以像其他州一樣為自己制定法律。雖然各州的權力在憲法中有明確規定,但這些領土的權力在澳大利亞**法律中有明確規定,該法律賦予各州自治權。但是,必須明白,這些是特殊權力,聯邦**可以通過澳大利亞議會的批准取消或撤銷這些特別權力。因此,澳大利亞議會對這些領土擁有的權力表明,它們仍然是領土,儘管它們有一些類似於州的特殊權力。在極少數情況下,聯邦**甚至凌駕於這些領土製定的法律之上,儘管如此,他們大多像其他州一樣被對待,因此造成混亂。《澳大利亞憲法》中有一條規定,當領土願意時,應成為該國的一個州。不過,這需要澳大利亞議會事先批准。
澳大利亞各州(australian states)和領土(territories)的區別
•澳大利亞州和地區的定義:
•澳大利亞各州是接受澳大利亞聯邦的國家,賦予聯邦**在某些問題上立法的權力,同時保留自己就某些問題制定法律的權利。
•領土是指這些州不擁有主權,由澳大利亞議會直接管理的土地。
•澳大利亞州和地區的數量:
•澳大利亞有6個州。
•澳大利亞有10個領土。這兩個國家中有大陸領土。
•澳大利亞州和地區名稱:
•澳大利亞的六個州是新南威爾士州(NSW)、昆士蘭、西澳大利亞州、南澳大利亞州、維多利亞州和塔斯馬尼亞州。
•澳大利亞的十個領土是澳大利亞首都領土、傑維斯灣、北部領土、諾福克島、阿什莫爾和卡地亞群島、澳大利亞南極領土、赫德和麥克唐納群島、科科斯(基林)群島、聖誕島和珊瑚海群島。
•澳大利亞首都地區(ACT)和北部地區(NT)是大陸領土。
•功率:
•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權力。
•澳大利亞**法決定領土的權力。
•最終決策權:
•國家在其區域內擁有最終決定權。
•領土的最終決定權屬於聯邦議會或澳大利亞議會。
•陳述:
•州有權向澳大利亞議會派遣代表。每個州派出12名代表。
•領土在澳大利亞議會中沒有代表權。
•兩個大陸領土在議會中有代表。但是,一個領土只能派出一名代表。
•人民權利:
•保障各州人民享有特殊權利,如陪審團審判、**獲得財產時的賠償等。
•領土人民得不到這種權利的保障。
- 澳大利亞各州(由Alandavidson編寫)(CC by-SA 3.0)
- Hoshie提供的澳大利亞領土(CC by-SA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