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vs發明
創造和發明是人們經常混淆的兩個詞。雖然非常相似,但這兩個詞有不同的意思需要強調。造物是一種由某人帶來的人工製品。發明是在頭腦中創造的東西。藝術作品通常被稱為創作,如繪畫或繪畫。有些人是有創造力的,儘管看到了別人看到的,卻想到了其他人以前沒有想到的。這些創新者在他們的頭腦中產生了一個新的想法,當他們將這個想法轉化為現實時,形成的產品被稱為創造。
偉大的藝術家邁克爾安傑羅和萊昂納多·達芬奇的傑作至今仍令人們著迷。但是他們和其他所有有名望的藝術家的藝術作品被歸為創作而不是發明,因為這是別人不能重複的東西。另一方面,對人類來說全新的、有用的東西被稱為發明,例如蒸汽機、電話、電視或計算機。把這些產品創造出來的人可以被稱為發明家,因為他們將一個創新的想法轉化為對他人切實有用的東西。
有許多人相信這個世界是由一個至高無上的上帝創造的。這些是神創論者。我們周圍看到的一切都是人類創造的。在我們看到和使用的這些產品和人工製品中,許多是創造物,而只有一些可以稱為發明。第一次被介紹給世界的東西被稱為發明。但當它被商業化生產並變得普遍時,它就不再令人驚訝了,我們也就習慣了。移動電話就是一個例子,當它第一次被髮明的時候,人們常常感到驚訝。科技正以驚人的速度向前發展,科學家們不斷地思考和創新,使事情變得更簡單、更好、更有用。
簡言之:•創造和發明是具有相似含義但在不同語境中使用的詞語。•可能如此美麗、令人著迷的人工製品被歸類為創造物,而一種全新的、對他人有用的產品被稱為發明。•當一個人在腦海中想出一個創新的想法,他就創造了但只有當他把它轉化為現實,產品是有形的,人們才會稱之為發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