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費與子女撫養費
贍養費和子女撫養費之間的區別背後的主要事實是離婚或合法分居後**命令支付給前伴侶的款項的目的。鑑於離婚和監護權之爭等與家庭有關的問題日益增多,贍養費和子女撫養費等術語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並不陌生。我們經常聽到這些術語。對於我們這些不熟悉這些術語的人來說,識別它們之間的區別可能有點複雜。然而,只要簡單地理解這兩個術語,差別就顯而易見了。贍養費和子女撫養費的概念出現在已婚夫婦提出離婚或合法分居時。它們代表兩種形式的貨幣補償。也許一個非常基本的初始區別可能會有所幫助。把贍養費看作是對前配偶的一種貨幣補償,把子女撫養費看作是對婚姻子女的贍養費的補償。
什麼是贍養費(alimony)?
在法律上,贍養費一詞的定義是,在夫妻提出離婚的情況下,由一方支付給另一方的**命令。在某些司法管轄區,這也被稱為“配偶支持”。在大多數情況下,離婚時,是婚姻關係中的主要贍養人,通常是丈夫,在離婚時向妻子支付**命令的一筆款項,儘管這可能因情況而異。可以把它看作是一個人向其前配偶提供的一種津貼,目的是為了滿足其配偶的基本需要和生活費。鑑於這種支付是由**下令的,因此贍養費是一項法律義務。**將規定付款條件和期限。
贍養費是家庭法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因為它確保了婚姻的公平,減輕了離婚後可能產生的不公平的經濟後果。**有權根據每個案件的情況來決定什麼是公平和公正的。因此,**在判決贍養費時要考慮到某些因素。婚姻關係的長短、婚姻關係的好壞、婚姻關係的好壞、婚姻雙方的能力、婚姻關係的好壞、婚姻雙方的能力等都是由婚姻關係的長短、婚姻的能力、婚姻雙方的能力等因素所決定的。**可判給長期、臨時或兩者兼而有之的贍養費。此外,此類付款可以是定期付款(每月付款),也可以是一次性付款。贍養費的期限通常取決於婚姻的時間長短。因此,一般原則是,對於持續時間較長的婚姻,贍養費的期限較長。贍養費是靈活的,因為它可以更改,修改,或在以後的日期終止。因此,諸如付款人收入的增加或減少、付款人退休、疾病、收入損失或死亡等因素可以作為修改或終止付款的理由。如前所述,贍養費是一項法律義務,不履行這一義務可能導致法律後果。
什麼是兒童撫養費(child support)?
如上所述,子女撫養費是為撫養子女而給予的一種貨幣補償。傳統上,它被定義為非監護父母在離婚或分居時向婚姻所生子女的監護父母支付的款項。這是非監護父母對撫養子女的費用所作的財政捐助。當父母中的一方對其子女沒有實際監護權,因此沒有參與子女的日常撫養時,就產生了子女撫養權的概念。像贍養費一樣,撫養子女也是一項法律義務。沒有監護權的父母有義務支付孩子的基本開支和需要。兒童撫養費通常用於日常開支,如食物、衣服、住所、交通、水電、保健、教育等,在某些情況下還可能包括未來的費用,如醫療和/或高等教育費用。一般來說,在兒童達到成年年齡(18歲)、獲得解放或完成中等教育之前,都會提供兒童撫養費。**命令的付款通常是週期性的,這表明它可能是每月付款或其他類似的付款。作為子女撫養費支付的金額由幾個因素決定。例如,父母雙方的收入、子女人數和年齡、費用數額、子女的健康和教育需要以及子女的任何其他特殊需要。鑑於撫養子女和贍養費一樣是一項法律義務,不提供這種支助將導致法律後果。
贍養費(alimony)和兒童撫養費(child support)的區別
因此撫養費和贍養費之間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雖然離婚或合法分居後,兩者都構成**下令支付的款項,但它們的目的和性質各不相同。
•因此,贍養費是一方配偶在提出離婚或離婚申請時向另一方支付或金錢補償的一種形式。
•特別是為了確保離婚不會產生不公平的經濟後果。
•在確定數額時,**將考慮到雙方的收入能力、教育水平、年齡和身體健康狀況以及婚姻年限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