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學與文學
語言學和文學的主要區別在於語言學是對一種語言的系統研究,而文學可以定義為對一種語言中的書面作品的研究。這清楚地表明,這兩個研究領域的主要區別在於結構和內容,儘管它們都有共同的語言作為其作品的基礎。本文將試圖對語言學和文學這兩個術語進行定義,同時提供兩個領域中存在的差異的理解。
什麼是語言學(linguistics)?
使我們能夠相互交流的人類語言具有非常系統的結構。語言學是研究語言的這些結構方面的學科。因此,它可以被定義為對一種語言進行系統的、科學的研究。它包括對語言的性質、組織、起源、語境影響、認知和辯證構成的研究。語言學家關注語言的本質,語言系統的組成部分,人類語言之間存在的共性和差異,以及由此產生的認知過程。
語言學領域是由創造語言學整體的許多部分組成的。它們是語音學(研究語音的物理性質)、音韻學(研究語音的認知性質)、形態學(研究構詞法)、句法(研究句子構成)、語義學(研究意義)和語用學(研究語言的使用)。除此之外,還有其他與語言學相關的學科,如心理語言學、社會語言學、方言學、民族語言學等。
什麼是文學(literature)?
文學包括從詩歌、戲劇到小說等多種文體的書面作品。文學是一門藝術作品。它是一個世界的創造,它不僅讓讀者能夠潛入一個陌生的世界,而且還允許讀者反思各種問題。它不僅是對普通語言的朗誦,而且還包含著藝術價值。文學形式有不同,主要有散文和詩歌。散文包括戲劇、小說和短篇小說,而詩歌則指的是一種更悠揚、節奏更高的藝術作品。與語言學不同,文學在結構和關係上沒有剛性。它不限於某個球體,而且有一幅廣闊的畫布。如果我們從英國文學的角度看,文學作品分為不同的時代,也就是英國文學中的文學時期,以研究文藝復興、浪漫主義時期、維多利亞時期等。每一時期都有當代作家、詩人和劇作家,在他們的文學作品中都是當時的傑出人物。例如,在維多利亞時期,阿爾弗雷德·丁尼森勳爵、勃朗特姐妹羅伯特·布朗和托馬斯·哈代是著名人物,無論是當時還是後來在社會中都因其對文學貢獻的重要性而獲得了聲望。
語言學(linguistics)和文學(literature)的區別
•雖然語言學更多的是對語言和人類交流的系統研究,但總體而言,文學發生了不同的轉變,使文學作品成為研究的素材。
•這兩個學科之間的一個關鍵對比源於與領域和主觀性相關的系統性。在語言學中,主觀性的觀點沒有太大的空間,這是一項非常科學和客觀的研究,而文學則更為主觀和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