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ifrs 15)和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ias 18)的區別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與客戶簽訂合同的收入》和《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收入》均與記錄業務活動產生的收入的會計處理有關。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於1993年12月發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自2018年1月起對會計期間生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的主要區別在於,雖然《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提供了一個標準化的五步模型,以確認從客戶合同中獲得的所有類型的收入,但《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考慮了不同類型收入的不同確認標準。從2018年1月起,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將被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取代。
內容1。概述和主要區別2。什麼是IFRS 153。什麼是IAS 184。並列比較——IFRS 15與IAS 185。摘要
什麼是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ifrs 15)?
這是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為收入確認而制定的新準則。本準則的基本原則是,公司應以表明商品或服務轉讓的方式確認和記錄收入。
除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外,下列準則也將被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取代。
- IAS 11施工合同
- SIC 31收入-涉及廣告服務的易貨交易
- IFRIC 13客戶忠誠度計劃
- IFRIC 15房地產建設協議和
- IFRIC 18客戶資產轉移
收入確認的五步模型
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應採用以下5個步驟確認收入。
步驟1:確定與客戶的合同。
第二步:確定合同中的履行義務。
第三步:確定交易價格。
第四步:將交易價格分配給合同中的履行義務。
第五步:當實體履行履行義務時確認收入。
在上述過程中,
- 合同是買方(客戶)和賣方(公司)之間進行商業交易的協議
- 履約義務是指在合同中,公司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照預定的質量要求,將預先約定的數量的貨物或服務轉讓給顧客的承諾。
為了根據IFRS 15記錄收入,應滿足上述所有標準。如果這些要求中的任何一項沒有得到滿足,則應進一步評估合同,並應修改合同,以反映將從中獲得收入的適當的商業交易。
什麼是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ias 18)?
IASC(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引入的IAS 18指出,收入應按已收或應收資金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價。這意味著,
- 未來的經濟效益與資金的流入有關。
- 收入的可靠性可以用收入的多少來衡量。
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提供會計準則,以記錄下列活動產生的收入。
貨物銷售
這裡考慮銷售商品產生的收入;因此,這類收入由生產組織確認。除經濟利益和公允價值標準外,貨物的所有風險和報酬必須轉移給買方,而賣方對所售貨物不作進一步控制。
執行服務
服務合同可能是一個冗長的合同,在那裡可以在幾年內交付。因此,完成階段應能夠可靠地進行估值,並確認該特定會計期間所發生的成本比例。
利息、特許權使用費和股息
除了原則確認標準外,每種收入類型還應考慮以下因素。
- 利息——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的實際利息法
- 特許權使用費——根據相關協議的實質內容,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
- 股息——當股東獲得付款的權利確立時
《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包含收入確認的原則,但它們相當寬泛,因此,許多公司根據自己的判斷將其應用於具體情況。這是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的主要原因之一。
ifrs 15(ifrs 15)和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ias 18)的區別
IFRS 15與IAS 18 |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採用統一的方法確認所有類型的收入。 | 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規定,確認標準取決於每種類型的收入。 |
報告標準 | |
報告標準將根據合同和履行義務予以確認。 | 報告標準取決於收入是否來自貨物、服務、利息、特許權使用費或股息。 |
有效使用 | |
IFRS 15將在2018年1月或之後的會計期間生效。 | 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自1993年12月起開始使用,並將一直使用到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的生效日期(2018年1月)。 |
總結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ifrs 15) vs. 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ias 18)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會計準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修訂,以便向財務報表的使用者提供更為相關和準確的信息。當業務事務的性質日益複雜時,這是一種常見的做法。雖然根據新準則《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IAS 18)以各種方式確認不同類型的收入,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IFRS 15)試圖統一確認所有類型的收入。這項工作的成敗只有在實施後才能確定。
參考文獻:1。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正式提議推遲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的生效日期。N、 p.,N.d.網絡。2017年2月22日。“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之比較:巨大的變化就在這裡!“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框。N、 第頁,2016年10月21日。網狀物。2017年2月22日。“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與客戶簽訂合同的收入》。N、 p.,N.d.網絡。2017年2月22日。“國際會計準則+”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收入。N、 p.,N.d.網絡。2017年2月22日。“ACCA–超前思考。”收入確認| ACCA資格|學生| ACCA全球。N、 p.,N.d.網絡。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