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狀與體徵
醫學中涉及的科學成分發展如此之快,在過去的幾十年裡,我們遇到了許多科學奇蹟,這些奇蹟將使醫學實踐變得安全、無痛、有效和預防。其中最重要的是新的診斷設備和技術,如成像技術、增強劑、抗體決定因子等。我們不禁要想一想,過去的醫生在沒有這些的情況下是如何行醫的。在那個年代,行醫更像是一門藝術,表演這門藝術的工具就是症狀和體徵。它們仍然是醫學實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現在很重要的一點是,避免不必要的調查強加給病人,並使醫生能夠在沒有任何設備的最偏遠地區進行他的手藝。
症狀
疾病的症狀是指病人向會診室提出的抱怨。這些都是公開的,並將具有不同程度的重要性。有些病人會讓症狀惡化,會在無法忍受的時候出現,而有些病人會在第一時間察覺到不適。這是基於病人的個人感覺,雖然這不是獨立的觀察,但對病人可能患有的疾病的診斷是非常重要的。任何會診的第一步都是瞭解主要症狀和次要症狀,並對它們進行適當的分析,如何時、多長時間、性質等。
標誌
一種疾病的徵兆是必須由醫生引出的特徵,這可以用最基本的設備來完成。這些症狀並不依賴於知覺,但更多地與疾病的進展有關。這些標誌可以分為正反兩種。對這兩種疾病的彙編清楚地說明了什麼是疾病。可能有一個病理學的跡象,它清楚地暗示了這種疾病。可能有共同徵象,需要輔以調查才能確診。這些症狀的引出是以一種系統的模式進行的,除非你有一套鑑別診斷,你可以通過尋找每種症狀的具體症狀來排除每種症狀。
症狀和體徵有什麼區別?
在診斷過程中同時使用症狀和體徵,可能在觀察者之間或觀察者內部存在差異。兩者都會隨著時間而變化,當症狀嚴重時,症狀也會隨之變化。這兩種情況在生命的各個階段都是不一致的。但可能並非一直都是相反的。症狀本身就可以掩蓋真實情況,因為可能有精神病患者假裝,或分離症狀沒有跡象或假裝。症狀非常全面,可以作為調查前的先例,因為症狀需要進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