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大流行影響了世界上許多行業,保險業也不例外。如果你有一份人壽保險單或打算買一份,以下是在這個困難時期你需要知道的。
只要一份人壽保險單的信譽良好,保費是現行的,投保人怎麼死其實並不重要。因此,如果一個人死於COVID-19,他們的受益人幾乎肯定會得到保單的死亡撫卹金。這與一些其他型別的保險不同,例如旅行保險,它可能有COVID-19或大流行除外責任。
事實上,人壽保險索賠很少被否認,據史蒂文魏斯巴特,首席經濟學家在保險資訊研究所,一個行業贊助的團體他最近在自己組織的部落格上解釋說:“當保險單到期時,通常是因為保單因未支付保費而失效,或者投保人在申請或續保時提供了不準確或誤導性的資訊。”
如果人壽保險單上有可怕疾病附加條款,如果投保人簽訂了COVID-19合同,附加條款可能會支付,也可能不會支付。如果投保人被診斷患有某些疾病或狀況,如癌症、腎衰竭、中風或心臟病發,這些附加條款將在投保人活著時提供一部分死亡撫卹金。因此,除非該政策特別包括病毒性疾病如COVID-19,否則附加條款可能沒有什麼用處。然而,有一個例外:根據人力資源管理協會的說法,如果COVID-19導致了附加條款涵蓋的醫療問題,比如**衰竭,附加條款可能會支付福利。
儘管一些保險公司在COVID-19大流行的最初階段暫時停止了新的人壽保險申請,但大多數保險公司現在正在接受這些申請。為了遵守當地的社會距離規則,保險人可能要求的任何體檢都可以免除。
除了通常需要提供的資訊外,您還可能會被問及有關您的健康和旅行的與大流行相關的具體問題,例如您是否曾經、是否接受過COVID-19治療或接種過疫苗,是否去過任何高風險國家或地區。
如果你目前感染了冠狀病毒,大多數保險公司不會簽發新的人壽保險單,除非你能證明你已經康復。
當然,COVID-19導致的死亡人數激增將對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產生影響。幸運的是,美國的保險公司被法律要求保留一定數額的準備金來支付索賠。當保險公司陷入嚴重的財務困境時,其總部所在的州可以介入(保險公司在州一級受到監管)。
正如全國人壽和健康保險擔保協會組織解釋的那樣,“即使公司被置於保險部門的控制之下,只要支付了保費或存在現金價值,索賠將繼續得到賠償。這些索賠將由國家擔保協會負責,它們要麼直接支付,要麼將保單轉讓給財務穩定的保險公司。”
COVID-19導致的死亡將由人壽保險承保,就像其他原因造成的死亡一樣。如果你需要購買人壽保險,仍然可以從大多數保險公司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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