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銷售遞延收益於1997年廢除,是一項稅法,允許房主推遲確認出售主要住宅的資本收益。出售所得必須在兩年內用於購買價值相等或更大的新的主要住宅。稅收遞延被稱為“展期”,而國內稅法的遞延收益被稱為“展期規則”...
房屋銷售遞延收益於1997年廢除,是一項稅法,允許房主推遲確認**主要住宅的資本收益。**所得必須在兩年內用於購買價值相等或更大的新的主要住宅。稅收遞延被稱為“展期”,而國內稅法的遞延收益被稱為“展期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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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06-07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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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