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保費保單是一種永久人壽保險形式,持有人可以使用保單紅利支付保費。隨著時間的推移,保單的現金價值增加到保單賺取的股息等於保費支付的程度。在這一點上,溢價被稱為消失,或消失。
對於擔心收入長期波動的消費者,如個體戶、希望創業的人或希望提前退休的個人,取消保費政策可能是合適的。
有些保險在最初幾年會有很高的年保費,而此時該保險的福利並不高。保費隨後可能會下降,福利隨後會增加。其他政策可能有一個相當穩定的保費和一個固定的水平的福利,直到消失點。在每種情況下,現金價值通常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加。
消失保費政策可能適用於計劃在退休後將保單福利用作補充收入的消費者。在此期間,該政策為投保人提供遞延稅款優惠,同時累積現金價值。在某些情況下,一個人使用消失保費政策與房地產規劃。
對消失的保費保單的一個批評是,一些過去銷售過這些產品的保險代表面臨著這樣的指控:他們誤導了消費者,在保單能夠自立之前,他們需要支付多少年的保費。這種情況是保險費政策消失的情況下產生的結果(見下文)。
消費者可能還需要小心,不要主要依賴於相對於最低保費的最大收益,因為賺取的金額可能低於這種情況。
最後,對於潛在買家來說,重要的是要瞭解,當利率低於保單中所述的預期時,計入現金價值的金額較低;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投保人最終支付的保費可能比他們最初想象的要多。這也是為什麼在利率處於歷史高位的時期購買一個正在消失的保費政策可能是個壞主意。
消失保費政策在20世紀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流行,當時美國的名義利率很高。許多保單作為終身保險的一種形式**。然而,當股息率最終跟隨利率走低時,投保人被迫繼續支付保費的時間比他們最初預期的要長。在某些情況下,保費從未消失:消失的保費從未消失。投保人起訴,聲稱他們被誤導了。
對紐約人壽、保誠、大都會、泛美、約翰漢考克、大西部、傑克遜國家和皇冠人壽等主要保險公司提起訴訟。皇冠人壽與投保人就2700萬美元的集體訴訟達成和解。在得克薩斯州一名投保人提起的另一個案件中,皇冠人壽最初受到5000萬美元的裁決,但後來庭外和解,金額不詳。大西部以3000萬美元解決了集體訴訟,而紐約人壽保險公司支付了6500萬美元。
關於消失的保費政策的負面宣傳導致監管調查和貨幣雜誌列為“八大騙局在美國”的1995年8月封面上的政策之一。
然而,法律學者認為,保險公司沒有違反與投保人的合同。書面合同明確規定,未來的利率信貸沒有保障,取決於保險公司“根據未來經濟事件”的自由裁量權。此外,州法律還為客戶提供了一個“自由檢視”期,在此期間他們可以退出保險合同。
一年期國庫券的利率在20世紀80年代初高達16%,但在90年代初降至3%。 上世紀80年代,保險公司享受著消失保費保單的銷售高峰。但當利率在上世紀90年代下降時,他們面臨著來自客戶的訴訟。
在一個案例中,馬克·馬卡裡安起訴康涅狄格州互助人壽保險公司。當馬卡裡安在1987年購買了一份人壽保險單時,他的經紀人說他只需要在未來7年支付1255美元的保費,在第8年支付244美元的保費。但馬卡裡安在1995年收到康涅狄格互惠銀行的通知,聲稱他仍然拖欠保費。
其他案件也提出了類似的申訴。例如,一名保險經紀人在客戶對其提起訴訟後,向皇冠人壽保險公司提出交叉索賠。根據皇冠的預測,經紀人告訴他的客戶,他們的保費不會超過91520美元,而事實上,客戶後來得知保費永遠不會消失,總額可能超過8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