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支票優先股是一種公司用來簡化建立新的優先股類別的過程,並從成熟的投資者那裡籌集額外資金而無需獲得單獨的股東批准的方法。實際上,一家公司的股東預先批准了在未來某個時候發行的新股票,然後該公司的董事會(BoD)在何時以及如何發行這些股票上擁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
這類股票也可以由上市公司建立,作為在惡意收購公司時的收購防禦。
一家公司發行新股,特別是一類新股,需要一個監管程式。為了發行空白支票優先股,公司必須修改公司章程,以建立新的未發行優先股類別,其條款和條件可由公司董事會明確確定。
公司發行空白支票優先股,必須在公司章程中載明授權發行的優先股的最高股數。董事會還必須被授予決定此類股份表決權、優先權和限制的直接權力。
空白支票優先股的結構可以賦予上述股票持有人更多的投票權。例如,他們可能獲得“超級投票權”,即每股有一票以上的投票權。這可能是從兩票到多達1000票的空白支票優先股每股。
這樣的行動將使一批股東在公司決策中擁有更大的投票權,比如決定是否拒絕敵意收購所有權。這也將使他們有能力比其他股東發揮更大的槓桿作用。空白支票優先股也可能被授予某些控制權以及轉換權,這將進一步使公司難以被惡意競購者收購。
公司發行這種股票還有其他原因。它可以作為向公司註入更多資本的一種方式,也可以作為吸引關鍵投資者的一種激勵,也可以被授予對公司至關重要的潛在僱員或現有高管。
股票本身可分為若干系列的優先股,每一系列都有不同的條款。例如,這類股票的一個系列可能具有額外的投票權,而另一個系列則具有特殊的轉換權,在惡意競購的情況下可以呼叫。
當空白支票優先股發行時,有關股份的權利、表決權和其他細節將在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中詳述。
一家公司也可以使用空白支票優先股作為毒丸,以避免惡意收購。
主要區別——股票與優先股 對於一家以籌集擴張資金為主要目標的公司來說,發行股票是一個至關重要的決定。股本是指公司透過向公眾投資者**股票所有權而獲得的股本,可以作為股本或優先股發行。股權股與優先股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