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有形損害保險是一種汽車保險單,它補償投保人因碰撞或其他原因對自己車輛造成的損害,基本上結合了碰撞保險和傳統汽車保險單的綜合部分。但是,它不包括與人身傷害或他人車輛損壞有關的費用,這在傳統保險單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責任險中可以發現。
在發生車輛失竊、火災、水災、故意破壞、車窗玻璃破碎、與動物碰撞、與天氣有關的損壞以及汽車事故時,綜合物理損壞保險可為投保人提供保護。物理損害保險的保費根據車輛的價值和車主的事故記錄而有所不同。
出借人、出租人和留置權持有人通常要求為融資和租賃的汽車購買實物損害保險,以便在汽車被盜或損壞時保護他們的利益。不合規可能導致租賃或貸款協議終止。
各州制定了汽車保險法,要求駕駛人至少承擔一定的最低數額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害責任保險,在某些情況下,還包括其他型別的保險,如人身傷害保護和醫療保險。但是,它們不需要碰撞、綜合或物理損壞保險。
為商業目的經營車輛的企業也可以購買有形損害保險,以涵蓋其汽車、卡車、拖拉機和其他車輛。他們還可以選擇購買“特定風險”保險,這比綜合有形損害保險更便宜,因為它涵蓋的風險範圍更有限。這類保險通常被稱為“火災和盜竊綜合附加險(CAC)”
擁有多輛車的企業可以選擇單獨承保(或不承保)每輛車,而不是單一保單。”不管你的公司有多少輛車,只對更新或更有價值的車輛進行物理損壞保險可能是划算的,”保險資訊研究所指出。
在某些情況下,企業可能會發現為自己的車輛投保物理風險更經濟,同時也會購買商業保險以滿足國家的責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