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貸款現金是美聯儲定期拍賣貸款(TAF)中使用的一種貸款結構,借貸者透過使用自己的債券組合的全部或部分作為抵押品,獲得現金貸款。
現金換債券貸款結構不能與債券換債券貸款結構混淆,即借款人以債券代替現金。在以現金換債券借貸中,所有的借貸交易都以現金為抵押。儘管用現金進行債券借貸似乎是一種相對簡單、低風險的策略,但專家提醒說,這種策略確實存在重大風險,有時甚至是隱性風險。以現金作抵押的證券貸款是證券借貸市場上一種流行的選擇。
現金換債券貸款結構的一個主要優點是,它允許借款人在短時間內獲得現金貸款,而無需任何其他財務方面的努力。透過使用自己的債券組合作為抵押品,他們能夠在本質上支援自己並簡化貸款審批流程。以現金換債券的貸款結構自然有利於擁有大量現金的借款人,而不是每個借款人都能獲得。
抵押品現金市場交易的另一個優點是,如果借款人不歸還抵押品,使用現金作為抵押品可以降低更換抵押品的風險,因為使用現金代替抵押品。然而,儘管現金換債券借貸制度具有優勢和共性,一些專家警告說,過度使用現金換債券借貸結構會削弱金融體系。
例如,金融時事通訊《CurrentIssues》解釋了當交換的現金再投資時,尤其是在積極再投資的情況下,圍繞現金換債券借貸系統的風險是如何產生的。 現金再投資通常涉及流動性和期限轉換,這兩種轉換都會導致甩賣和跑腿行為。
如果**現金資產所需的時間超過交易的到期日,則可能發生流動性轉換,而如果收購資產的到期日超過貸款交易的到期日,則可能發生到期轉換。時事通訊指出,過度到期和現金證券借貸帶來的流動性轉變都是2008年金融危機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