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與公務員
公務員和公務員這兩個概念在任何公共行政研究中都是非常混亂的,因為兩者都非常相似。不清楚地理解這兩個概念是一些學生錯誤地將它們視為可互換的,這是錯誤的,儘管有相似之處,但仍有重要的差異需要強調。
公務員和公務員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他們都是**部門的官員,雖然他們被稱為公務員,但實際上他們是被培養和培養出來的,覺得自己比普通人優越。他們都有一個安全的保護傘,因為他們的工作是有保障的,即使他們是一般的或表現不佳的,這種安全感使他們在對待普通人時傲慢自大。
從技術上講,公務員和銀行職員一樣是公務員,但主要區別在於每個人手中的控制水平。公務員總是行政部門的一部分,因此,比其他公務員高出一級。即便如此,在**醫院工作的護士也有資格成為公務員,儘管她不能與屬於公務員類別的地區治安官(DM)相比。不僅在工資標準和薪金方面存在巨大差異,公務員和公務員在招聘和晉升方面都有不同的規章制度。
公務員是通過聯邦公共服務委員會在聯邦一級選出的,而每個州都有自己的公共服務委員會,負責在州一級選拔公務員和報到。通過UPSC選***的人可以在印度各地的公共部門任職,這一點在他們得到的幹部隊伍一開始就決定了。
公務員和公務員有什麼區別?•公務員是公務員的一種類型。•雖然他們是行政人員和履行各種職責的官員,但他們都被貼上了公務員的標籤。•公務員的聘用和晉升的規章制度有很大差別。•公務員比其他公務員高出一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