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1世紀以來,股東能動性迅速增強,如公司股東對公司治理的普遍認識、參與程度和影響。北美和歐洲市場的董事會更替率更高,董事會成員須接受股東投票、徵集投票和法律訴訟。
個人股東如果不具備較大的股價影響力,例如不到流通股的1%,就必須動員其他人具有真正的戰略影響力。然而,無論是在短期還是長期,股東集體都可以對公司的發展方向產生重大影響。
在2012年哈佛法學院公司治理研討會上,HLS報告稱,市場“繼續看到股東發出自己的聲音”,而且“越來越多的人認為,我們是,而且已經有好幾年了,董事會和股東之間的權力平衡可能發生根本性轉變。”
有趣的是,對於股東究竟擁有什麼以及有權獲得什麼,人們有些困惑。例如,如果你擁有一家公司10%的股份,你能走進他們的會議室,把1/10的椅子拿回家嗎?那些燈?不,那些是公司的。員工呢?你能讓他們中的10%直接為你工作嗎?不,他們受僱於公司。實際上,公司是一個擁有這些東西並簽訂合同的法律實體。股東實際擁有的是股份。就這樣。只是股票,但這些提供了一些權利。
公司股票代表部分所有權,所有普通股都有投票權和參加股東大會的權利。在美國,任何佔公司股份3%以上的團體都可以在發給所有股東的年度代理投票中提名其董事會席位。
股東對章程、董事會成員人數和公司資產**進行表決,並可對公司從事的業務型別增加限制。
因此,大股東集團可以投票解僱一名董事會成員,並以其他人取代他們,因為他們認為管理不善、治理不力或瀆職。
傳統上,**裁定公司董事會對公司負責,而不是對個人股東負責。然而,這種區別並不總是顯著的。
董事會透過兩種機製做出最積極的反應:股東大會上的代理投票和公司股票價格的變動。如果一名董事行為不端或表現不佳,他們可能會被淘汰。如果股東真的不滿意,他們可以賣掉股票,壓低股價。
...許投資者在不親自出席會議的情況下投票的形式。未出席公司年度股東大會的股東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投票,也可以郵寄投票。 關鍵要點 代理人是經合法授權代表另一方行事的代理人。 代理人也可以允許投資者在不親自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