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贖回優先股是一種優先股,發行人有權在規定日期後以預先設定的價格贖回或贖回股票。
可贖回優先股條款,如贖回價格、可贖回日期和贖回溢價(如有)均在招股說明書中定義。但是,發行時規定的可贖回優先股條款以後不能更改。
可贖回優先股又稱可贖回優先股,是大公司普遍採用的一種融資方式,結合了股權融資和債務融資的要素。可贖回優先股在許多公共證券交易所交易。這些優先股由發行公司自行決定贖回,公司在特定日期後的任何時間以招股說明書中列出的價格實際回購。如果他們發行了5%的優先股,但由於利率或優先股收益率下降,現在可以以3%的價格發行優先股,這對公司是有利的。他們可以買入價格更高的優先股,發行股息率更低的優先股。
可贖回優先股通常由公司贖回。這是透過向股東傳送通知,詳細說明贖回的日期和條件來實現的。例如,2021年1月13日,花旗集團(Citigroup Inc.)宣佈,自2月12日起,將贖回其S系列優先股。 這意味著股份持有人需要在當日返還股份,以換取資本金、未償股息和溢價(視情況而定)。
可贖回優先股發行提供了靈活性,以降低發行人的資本成本,如果利率下降,或如果它可以發行優先股以後在較低的股息率。例如,一家公司發行了股息率為7%的可贖回優先股,如果該公司能夠發行股息率為4%的新優先股,則該公司可能會贖回該次發行的優先股。新發行的收益可用於贖回7%的股份,為公司節省了資金。
相反,如果發行7%優先可贖回股份後利率上升,公司將不會贖回這些股份,而是繼續支付7%。該公司免受融資成本上升和市場波動的影響。
擁有可贖回優先股的投資者有穩定回報的好處。然而,如果發行人要求發行優先股,投資者將很可能面臨以較低股息或利率將收益再投資的前景。
為了彌補這一點,發行人通常在贖回優先股時支付看漲期權溢價,以補償投資者的部分再投資風險。投資者向自己保證,如果市場下跌,他們將獲得有保障的回報率,但他們放棄了一些普通股上漲的潛力,以換取更大的安全性。
雖然可贖回股份可以由發行人贖回,但可收回優先股是一種優先股,允許所有者以設定的價格將股份**給發行人。有時,可收回優先股代替現金,可以兌換成發行人的普通股。與向股東支付現金的“硬”收回相比,這可能被稱為“軟”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