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沖基金的一個主要稅務規劃策略是,將對沖基金的附帶權益用於支付給對沖基金經理的績效費用。許多基金正在採用的一種新的稅收策略是與百慕大的一家公司開展再保險業務。這兩種方法允許對沖基金大幅減少其納稅義務。在本文中,我們將研究這兩種策略是如何工作的,以及對沖基金是如何獲得補償的。
對沖基金是一種另類投資類別,它試圖利用不同的市場機會為投資者賺取積極回報。它們通常作為私人投資夥伴關係設立。 由於它們的最低投資要求很高,通常與普通投資者隔絕。相反,它們迎合了那些擁有高凈值、高收入、資產規模相當大的合格投資者。對沖基金通常被認為是非流動性的,這意味著投資者需要有一個長期的視野,不能利用短期收益。
大多數對沖基金都是按照二二十薪酬結構或其他一些變化來管理的。這種結構通常包括管理費和績效費。 這些費用取決於不同的基金,並可能有所不同。
對沖基金經理根據基金資產總額的價值收取2%的管理費。這些管理費包括基金的運營成本,包括交易成本。
績效費是對沖基金管理下實現的利潤的百分比。最常見的表演費是利潤的20%。這一數字可能更高或更低,取決於個別基金。許多基金還利用高水位線來確保經理人不會因業績不佳而獲得報酬。
許多對沖基金的結構都是為了利用附帶權益。在這種結構下,基金被視為合夥企業。創始人和基金經理被視為普通合夥人,而投資者被稱為有限合夥人。 創始人還擁有管理對沖基金的管理公司。 作為基金的普通合夥人,管理人賺取附帶權益的20%業績費。
對沖基金經理得到了這種附帶權益的補償。他們從基金獲得的收入作為投資回報徵稅,而不是工資或提供服務的報酬。激勵費按長期資本利得稅率23.8%-20%的凈資本利得和3.8%的凈投資所得稅計稅—與普通所得稅稅率相比,最高稅率為37%。 這對對沖基金經理來說意味著顯著的稅收節約。
這種商業安排有其批評者,他們說,這種結構是一個漏洞,使對沖基金可以避免納稅。《減稅和就業法案》對附帶權益規則作了一些修改。根據法律規定,基金必須持有資產三年以上,才能將收益視為長期收益。 任何持有不到三年的收益都被視為短期收益,稅率為40.8%。 但這一變化很少適用於大多數對沖基金,它們的資產持有期通常超過5年。
根據減稅和就業法案,基金必須持有資產三年以上,否則將面臨徵稅。
許多著名的對沖基金利用百慕大的再保險業務來減少他們的納稅義務, 因此,對沖基金在百慕大建立了自己的再保險公司。 請記住,再保險公司是一種為保險公司提供保障的保險公司。它們處理的風險被認為太大,保險公司無法自行承擔。 因此,保險公司可以與再保險公司分擔風險,併在賬面上保留較少的資本,以彌補任何潛在的損失。
對沖基金向百慕大的再保險公司匯款。這些再保險公司反過來又將這些資金投資回對沖基金。對沖基金的所有利潤都歸百慕大的再保險公司所有,他們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沖基金投資的利潤增長沒有任何納稅義務。資本利得稅只有在投資者**其在再保險公司的股份時才被拖欠。
百慕大的業務必須是保險業務。任何其他型別的企業都可能因被動外國投資公司而受到美國國稅局(IRS)的處罰。美國國稅局將保險定義為一項活躍的業務。
為了獲得活躍業務的資格,再保險公司的資金池不能遠遠大於其所銷售保險所需的資金。儘管許多再保險公司確實從事業務,但與用來組建這些公司的對沖基金的資金池相比,這似乎是相當微不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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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高,而且易於徵收。但情況其實不同。營業稅有很高的避稅水平。營業稅也是消費稅的一種形式。 總結: 1.增值稅對生產者和消費者都徵收,而銷售稅只對最終消費者徵收。2.增值稅涉及複雜的會計,而銷售稅涉及簡單的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