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僱主福利安排(MEWA)是一種向僱主及其僱員推銷健康和福利福利的制度。也被稱為“多僱主信託(MET)”,當一組僱主為了其僱員的利益而將他們的供款合併到一個自助福利計劃中時,就會發生多僱主福利安排。
為了安排工作,僱主必鬚根據其擁有的僱員人數和與每個僱員相關的估計成本向計劃繳款。MEWAs是一種小型公司透過分擔風險,在**運營的醫療保險交易所之外為員工提供福利的方式。由於《病人保護和負擔得起的護理法》(ACA),它們變得流行起來。
更多關於我的資訊來自勞工部,請參閱埃裡莎的多僱主福利安排
根據《僱員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的定義,多僱主福利安排是“僱員福利福利計劃,或為提供或提供“醫療、外科或醫院護理或福利,或在發生疾病、意外情況下的福利”而設立或維持的任何其他安排,殘疾、死亡或失業、假期福利、學徒或其他培訓計劃、日託中心、獎學金基金或預付法律服務給兩個或多個僱主(包括一個或多個自營職業者)或其受益人。
總的來說,多僱主福利安排是小型僱主為其僱主獲得團體健康和其他保險福利的好辦法。由於規模經濟的原因,這些規模較小的僱主透過將他們的供款集中起來,能夠更好地向保險公司提供最好的福利待遇。
此外,由於每個僱主都是MEWA的合作伙伴,他們有能力提出計劃變更建議,使他們比單獨行動時有更大的權力來決定能為員工提供什麼。
當僱主考慮參加MEWA時,需要考慮一些財務方面的考慮和挑戰。在某些情況下,多個僱主的福利安排由於資金或儲備金不足而無法支付索賠。在更極端的情況下,由於管理不善或徹頭徹尾的欺詐和**,一些梅瓦斯已經看到他們的資金耗盡。
因此,大多數MEWA管理者和參與者購買止損保險以限制其責任。此類保險包括錯誤和遺漏、忠誠保證、董事和高管、犯罪、網路責任等。
MEWAs必須遵守ERISA法律,也可能受州保險條例的約束,這可能因管轄權而異(有些州對MEWA友好;有些不太可能)。新澤西州銀行和保險部就是這樣一個州級監管要求的例子(一個監管標準普遍較高的州的例子)。至少,MEWAs必須遵循申報、報告和融資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