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置債務是指在建造、改善或購買主要或次要住宅期間承擔的財務義務。因此,住房抵押貸款就是購置債務的一個例子。
美國國稅局(IRS)為房屋購置債務提供了一定的稅收優惠。這不應與收購融資相混淆,收購融資指的是一家企業用來收購另一家企業的貸款。
納稅人可以扣除納稅年度內符合房屋購置債務條件的抵押貸款的利息。美國國稅局認為房屋購置債務是1987年10月13日之後獲得的用於購買、建造或實質性改善主要或次要房屋的任何抵押貸款。抵押貸款也必須由該房屋作為抵押擔保。如果抵押金額大於房屋成本加上任何實質性改善的相關成本,只有不大於房屋成本加上改善的債務才符合房屋購置債務的條件。
美國國稅侷限制了可被視為房屋購置債務的抵押貸款債務總額。總金額不能超過100萬美元,如果一對已婚夫婦作為單獨納稅人申報,則不能超過50萬美元。根據2017年12月國會透過的《減稅和就業法案》(Tax cuti*** and Jobs Act),從2018年開始,可扣除的房屋購置債務(用於新貸款)減少至75萬美元(已婚夫婦單獨申報為37.5萬美元)。美國國稅局認為,改善是實質性的,如果它增加了家庭的價值,延長了家庭的使用壽命,或調整家庭的新用途。
如果借款人沒有產生足夠的資金來支付所需的債務,並且發現自己在抵押貸款上處於水底,購置款債務可能會帶來風險。在2007年開始的金融危機期間,情況就是這樣。作為回應,國會透過了《抵押貸款免除債務減免法案》,允許貸款人免除部分抵押貸款的房主,避免將免除的金額計入其收入中用於納稅。根據該規定,“納稅人可以從收入中排除在其主要居住地免除或取消的某些債務。”如該法所述,排除適用於“合格的主要居住地債務”
企業通常使用收購債務作為一種方式,以避免發行過多的額外股份,這將稀釋股東權益,損害其股價,並從優惠的債務稅收待遇中獲益。收購債務可能包括過橋(短期)貸款、現有迴圈信貸額度下的借款和債券。
通常情況下,公司計劃透過定期貸款來減少收購債務,或者用長期貸款和債券來替代,並利用產生的現金流來償還借款。透過鎖定利率,將公司面臨的浮動利率風險降至最低。延長債務期限還可以保持財務靈活性,使該公司能夠將債務分期償還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