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死亡保險金一詞是指應向意外死亡保險單的受益人支付的款項,通常是與人壽保險單有關的條款或附加條款。如果被保險人是自然死亡,意外死亡保險金通常是在標準保險金之外支付的。
根據保單簽發人的不同,意外死亡保險金可延長至首次事故發生後一年,前提是事故導致被保險人死亡。
意外身故保險金是指根據被保險人的要求,可新增到基本人壽保險單中的附加條款或規定。有些人選擇在保險單中增加意外死亡保險金附加條款,以在事故發生時保護受益人。這一點很重要,因為事故很難預測,當突然死亡發生時,會使家庭成員陷入困境。
這些死亡撫卹金對於在潛在危險環境中或周圍工作的人來說更為重要。即使是那些專業駕駛或通勤駕駛超過平均水平的人也應該考慮意外死亡保險金。
作為一項可選功能,被保險人必須在其正常保費的基礎上支付額外費用才能購買該福利。雖然意外身故保險金可能需要額外的費用,但它會增加對保單受益人的賠付。這意味著受益人將獲得保單本身支付的死亡撫卹金以及附加條款所涵蓋的任何額外意外死亡撫卹金。這些騎手通常在被保險人年滿70歲時結束。
保險公司將意外死亡定義為嚴格意義上由事故引起的事件。車禍、滑倒、窒息、溺水、機械和其他無法控制的情況造成的死亡被視為意外。如果發生致命事故,死亡通常必須在保險單規定的期限內發生。
一些保險單的意外死亡保險也可能包括肢解、肢體完全或部分喪失、燒傷、癱瘓和其他類似情況。這些騎手被稱為意外死亡和肢解(AD&;D) 保險。
事故通常不包括戰爭行為和非法活動造成的死亡。也不包括因病死亡。被保險人經常從事賽車駕駛、高空彈跳或任何其他類似活動的任何危險愛好也被明確排除在外。
保險公司不承保因被保險人經常從事的危險愛好(如賽車駕駛或高空彈跳)導致的意外死亡。
在這種安排中,意外身故保險金計劃作為團體人壽保險合同的一部分,如僱主提供的保險合同。福利金額通常與團體生活福利金額相同。
這項意外死亡保險金計劃是作為一項單獨的、可選擇的福利提供給團體成員的。由你的僱主提供,保費是你的責任。您通常透過定期工資扣除支付這些保費。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的事故將得到賠償。即使被保險人不在工作,保單也會為自願事故保險支付保險金。
本協議中的意外死亡保險金計劃透過員工福利計劃提供,併在員工出差期間為他們提供補充意外保護。與自願性意外保險不同,僱主通常為這項保險支付全部保費。
一些團體意外死亡保險金計劃也為家屬提供保險。
作為一個假設的例子,假設德里克有一份50萬美元的人壽保險單和一份100萬美元的意外死亡保險金附加條款。如果德里克因心臟病發作(自然原因)死亡,保險公司將向其受益人支付50萬美元。如果他因車禍死亡,其受益人將獲得50萬美元的人壽保險金加上100萬美元的意外死亡保險金,總賠付額為15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