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應計貸款是貸款人對逾期90天或以上的無擔保貸款的期限。由於借款人沒有付款,貸款不再產生規定的利率。因此,這是一筆不良貸款。
貸款只有在借款人支付(一部分本金加上利息)時才有利息入賬。因此,非應計貸款的利息記錄為收入。
非應計貸款有時被稱為可疑貸款、不良貸款或不良貸款。
當90天后仍未收到任何付款時,貸款即成為非應計貸款。銀行將貸款歸類為不合格貸款,並向信用報告機構報告變更情況,從而降低借款人的信用評分。
貸款人改變其對潛在貸款損失的準備金,為保護銀行的財務利益而預留準備金,並可對借款人採取法律行動。
貸款也是以收付實現制的,這意味著只有在收到付款時才將利息記為賺取的利息,而不是假定的付款。通常情況下,利息收入應計為貸款,因為本金和利息都是定期支付的假設。
根據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的規定,如果符合以下三個標準之一,則應將資產報告為非應計狀態:
擔保良好的資產是指有抵押物作為擔保的資產,如留置權、不動產或個人財產的抵押,或足以支付債務的有價證券,或由財務上負責任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
未償還的貸款被歸類為不合格貸款,借款人應向信貸機構報告。
進入非應計狀態後,借款人通常可以與貸款人一起確定償還債務的計劃。在審查借款人的收入和支出狀況後,貸款人可以建立問題債務重組(TDR)。
TDR可能會刪除部分貸款本金或利息支付,降低利率,只允許支付利息,或以其他方式修改還款條件。在借款人的財務狀況改善之前,可以接受較低的債務支付。
如果借款人支付了所有逾期本金、利息和費用,並恢復了合同中規定的每月定期付款,則貸款將返回應計狀態。
如果雙方同意,另一種選擇包括恢復六個月的預定本金和利息支付,並向貸款人提供合理的保證,即未償本金、利息和費用將在規定期限內支付。
第三種選擇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品,以保證貸款給貸款人,在30至90天內償還未償餘額,並恢復每月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