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僱主計劃(MEP)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與所得稅無關的僱主採用的退休儲蓄計劃,如美國國稅局(IRS)和美國勞工部(DOL)所定義。MEP可以是固定收益養老金計劃或固定繳款退休計劃,如401(k)。
每個MEP都由一個稱為MEP贊助商的實體組織和管理。MEP發起人負責管理職責,在大多數情況下,對計劃負有信託責任。加入歐洲議會的公司被稱為“領養僱主”
MEP的成立是為了鼓勵更多的小企業向員工提供稅收優惠的退休儲蓄計劃。那些沒有資源或官僚機構來獨立處理退休計劃的公司可以聯合起來分擔負擔。
多僱主計劃的概念可以追溯到20世紀初,並由1947年的《勞動關係法》(Labor Relati*** Act)正式確立,該法也被稱為《塔夫脫-哈特利法案》(Taft-Hartley Act)。當時,它的主要目的是允許管理層和工會達成協議,適用於同一行業的幾個僱主。
如今的多僱主計劃也允許小公司聯合起來提供退休儲蓄計劃。就個人而言,一家小公司可能沒有能力處理許多計劃中涉及的行政成本、複雜性、責任和純粹的文書工作。
多僱主計劃和多僱主計劃不是一回事。
最初,MEP主要有兩種型別,即閉合型和開放型。第三種型別,協會退休計劃,於2019年增加。
一個封閉的MEP由多個不相關的僱主(有僱員)和一個贊助人組成,贊助人是一個真誠的團體、協會或組織,成員僱主與該團體、協會或組織共享除退休儲蓄計劃以外的關係或利益。只有善意團體的成員僱主才能參與計劃,成員僱主也必須能夠作出與計劃有關的決定。
協會退休計劃(ARP)是封閉式MEP的一種寬鬆形式,允許不同行業但實際存在於同一大都市地區、地區或州的無關僱主以及自營職業者加入同一單一計劃MEP。這項規定還允許同一行業的公司,即使它們沒有地理聯絡,也可以加入同一個歐洲議會。
除了參加同一個退休儲蓄計劃外,成員之間沒有任何聯絡。開放式計劃最初要求每個成員公司都有自己的計劃並報告。在2020年初,隨著一項新的法律《安全法案》(SECURE Act)的出臺,這種情況發生了變化,該法案允許開放的歐洲議會的所有成員都有一個單一的退休計劃。
MEP的發起人可以是以下幾個實體中的任何一個:
不足為奇的是,這兩者經常被混淆,但至少在勞工部看來,兩者是有區別的。
...馬醫改”)的一個備受關註的方面是稅收問題。如果你的僱主已經為你提供了保險,你還有其他的嗎?Stack Exchange的貨幣專家在這裡提供幫助。作為一個已經透過我的僱主購買了保險並且不會因為沒有保險而被罰款的人,我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