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執行官vs總經理
組織結構像管理層和員工一樣簡單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他們是一個擁有者,讓經理和員工來管理企業事務。如今,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和業務的專業化,大型組織中職位的名稱已經讓許多人難以理解。首席執行官和總經理是兩個代表公司最高級別官員的職位。本文試圖仔細研究這兩篇文章,看看是否真的有區別。
如果你碰巧在英國或任何一個英聯邦國家,你很可能會遇到MD這個稱號,而不是CEO,這是一個在美國和許多其他歐洲國家更常用的頭銜。總經理被稱為總經理,他是公司中最有權力的官員。他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是管理層和董事會之間的紐帶,他本人也是董事會成員之一。在美國,這個人被稱為CEO或CEO。在美國,有一種在負責某些角色和職責的關鍵官員(如首席財務官(CFO)和首席運營官(COO))前面加上“首席執行官”一詞的系統。
為了區分治理和管理,並確保過多的權力不集中在一個人手中,設立了總經理一職,使他儘管是最有權力的官員,但仍然對董事會負責。他是這艘船的船長,因為他要對公司接班人的失敗負責。他扮演著許多角色,比如激勵員工,管理層和董事會之間的溝通者,決策者,還有談判者。
在極少數情況下,同一家公司同時有一名董事總經理和一名首席執行官。可以看出,總經理負責特定工廠或工廠的具體運營,而首席執行官負責整個公司的運營。
CEO和總經理有什麼區別?•在英國和其他英聯邦國家,董事總經理是公司最高級別的管理人員•在美國,CEO的頭銜代表首席執行官,相當於英國的MD•在極少數情況下,公司既有CEO又有MD。在這種情況下,是CEO掌控著公司的大權。•CEO和MD都對董事會負責,董事會負責照顧股東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