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 vs SC vs ST vs BC vs OBC
印度的種姓制度被認為是非常古老的,從古至今都在衰落。古代印度教社會被分為四個排他的、世襲的和基於職業的瓦納斯(種姓、種姓或種族)。吠陀(古代印度教**)構成了社會劃分為瓦納斯的基礎,它說這4個瓦納斯來自宇宙創造者梵天的4個不同身體部位。婆羅門起源於給予他們照顧社會智力和精神需要的權利的嘴。哈特里亞斯(戰士)起源於雙手,因此賦予他們成為社會保護者的權利。毗溼亞斯(商人)起源於大腿,以照顧農業和商業,而腳產生了shudra(工匠和勞工),他們負責體力勞動。後來又增加了第五類人,那就是阿提·舒德拉斯(賤民),因為所有骯髒和汙染的工作而受到譴責。
直到十九世紀末,這種瓦爾納體系運行良好,但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和經濟的日益複雜,特別是在1947年獨立後,瓦爾納體系產生了與瓦爾納體系具有相同特徵的Jati系統,但Jatis並不是Varnas的子集。Jati系統存在區域差異,Jati可能在某個特定區域落後,而在另一個區域可能不是這樣。
為了簡化區別,並規定提高社會弱勢階層的地位,印度**通過憲法修正案,允許為社會中落後和弱勢階層保留席位。**作出的分類如下。
光耦
其他類別,也叫開放類,在就業中沒有保留。這也被稱為一般(GEN)階級,主要由瓦爾納體系中最高的三個階級組成,即婆羅門、克薩特里亞和毗溼亞斯。
裝貨單
這些部落傳統上生活在森林裡,佔印第安人人口的7-8%。他們歷來被邊緣化,不在社會主流中。他們也被稱為阿迪瓦西,並被稱為表列部落,因為他們是在憲法的一個附表中增加的。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這些是在冊種姓,在早期被認為是不可接觸的,佔該國總人口的16-17%。
公元前
也叫落後階級,這些人來自於經濟上和社會上的落後階級。
非車載充電器
其他落後的種姓形成了一個非常龐大的群體,它是異質的,從某種意義上說,它被憲法視為經濟和社會非常落後。印度人口中有很大一部分(30%)屬於這一階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