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區別——賄賂與勒索
賄賂是指向當權者(通常是公職人員)提供金錢或其他貴重物品,以誘使該人採取特定行動的行為。敲詐勒索是指通過對受害人或其財產或家庭進行傷害威脅來獲得金錢或財產的行為。行賄與敲詐勒索的關鍵區別在於,敲詐勒索是以威脅和恐嚇的方式控制被害人,而受賄則是雙方平等自願的關係。
什麼是賄賂(bribery)?
賄賂可以定義為“提供、給予、收受或索取有價值的東西,以影響官員履行其公共或法律職責的行為”。簡而言之,這是指行賄或受賄。賄賂可以採取免費門票、折扣、祕密佣金、競選資金、有利可圖的合同、贊助等形式。
賄賂的例子
父母給校長錢讓他們的孩子入學
一個開車的人付給警察一些錢以阻止他報告交通違章
為部長的連任活動付款,以換取他所在部門的商業合同
一名衛生官員要求為他兒子找份工作,以忽視違規行為
在賄賂案件中,雙方——行賄者和受賄者——都將受到法律的懲罰,因為雙方都是同樣有罪的。收受賄賂的人甚至可能失去工作,失去任何再次為**部門工作的機會,此外還要受到懲罰。
什麼是敲詐(extortion)?
勒索被定義為“因錯誤使用實際或威脅使用武力、暴力或恐懼,或以官方權利為幌子,從他人處獲取財產”(西方《美國法律百科全書》)。例如,如果有人威脅要傷害你或你的家人,如果你不按他的要求給他,這就是敲詐案件。
發出這樣的威脅足以指控一個人敲詐。勒索不一定包括人身傷害;足以威脅揭露會導致尷尬或衝突的祕密。例如,勒索者可能會威脅說,受害人的妻子,他有一個非法的外遇。在這裡,威脅與非法行為無關。
敲詐勒索也可以指公職人員利用權力獲取費用。公職人員犯這種罪有四種基本方式。
- 他可能會打著公務的幌子索要法律不允許的費用。
- 他可能會收取比法律允許的官方收費更高的費用。
- 他可能會在到期前收取費用。
- 他可以對未履行的服務收取費用。
在所有這些情況下,付款人都是受害者,因為他不是自願的參與者,而是屈服於權威。
賄賂(bribery)和敲詐(extortion)的區別
定義:
賄賂是指向當權者(通常是公職人員)提供金錢或其他貴重物品,以誘使該人採取特定行動的行為。
敲詐勒索是指通過對受害人或其財產或家庭進行傷害威脅來獲得金錢或財產的行為。
受害者:
賄賂:雙方都不是受害者,因為這是一個更“公平”的交換。
敲詐:被威脅的人是受害者。
犯罪:
賄賂:雙方都在犯罪。
勒索:只有勒索者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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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iós” by Peter Anderson (CC BY 2.0) via 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