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賠償金與損害賠償金
損害賠償金和違約賠償金是與另一方簽訂合同時經常遇到的法律條款,而不考慮職業。損害賠償金是合同中提到的金額,在另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必須向受害人支付的金額。違約賠償金是作為一項條款列入某些協議或合同中的,在難以確定實際損害賠償金的情況下可以援引。違約賠償金不是懲罰性的,而是公平的,因為它規定向處於收款方的一方付款,而不是懲罰違約方。這兩個術語有許多相似之處,但也有一些不同之處,在本文中應予以強調。
損害賠償是對一個人所遭受的傷害或其他損失的金錢補償。它是一個通用術語,不必包括在雙方之間的合同中。事實上,一個司機在酒後駕車時被另一個司機撞倒,他所受的傷害和其他損失都應該得到賠償。如果雙方簽訂合同,一方同意購買另一方的服務,可以根據違約程度要求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讓我們看看,違約金是如何通過一個虛構的例子來生效的。假設一個人預付了一筆錢,在商場裡租了一家商店,他決定**成衣。現在,如果商場老闆突然決定不把店給這個人,那麼很難判斷這個還沒有開始銷售成衣的人將蒙受的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在陪審團面前別無選擇,只能訴諸性質公平、足以彌補當事人損失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