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與罰單
交通規則是當局制定的,目的是維持秩序,保持交通暢通,避免事故發生。違反交通規則會導致違規者被罰款。在某些情況下還有另一個術語被引用,這讓很多人感到困惑。有很多人認為罰單和引文是一樣的,這兩個詞可以互換使用。讓我們仔細看看。
引用
傳票是交通官員交給違反交通規則的人的正式通知。這一通知實際上是官方傳喚,要求一個人出現在法庭上,對違反交通規則的指控提出異議。引證有能力影響一個人的保險費,因為它允許將違規行為記錄在保險公司所知的個人駕駛記錄中。收到傳喚要求個人採取行動,因為他需要在到期日之前在法庭上陳述自己。不按時到指定的法庭出庭會給罪犯帶來更多的法律麻煩。對於許多不同的違規行為,可以發出傳票或法律通知。
門票
罰單是交通官員在違反交通規則時交給某人的罰款或罰款。罰單實際上是一張紙,上面清楚地提到了個人的違規行為。這張罰單可能是因為超速行駛,也可能是因為違章停車。
引文和罰單有什麼區別?
•傳喚被視為法律通知,需要傳喚到**,而罰單被視為罰款或罰款,提及違反交通規則。
•一般來說,傳票和罰單沒有區別,因為兩者都是針對相同的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發出的,對違規者有類似的影響。
•引用是針對違反交通規則的具體行為,而罰單中可能會列出多個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