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與副校長
校長和副校長這兩個詞是人們常聽到的詞。大多數人都知道他們,但很少有人知道他們之間的區別,以及他們的角色和責任。這也許是因為這些職位在高等教育中並不要求擔任這些職位的人經常與公眾接觸。然而,為了讓讀者更加了解這兩個崗位,本文試圖突出副校長和校長的職能和職責。
在大多數英聯邦國家,由於英國有著悠久的傳統,校長是所有大學的名義上或儀式上的校長。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美國的傳統,校長是大學的行政首長。在大學裡,每天都有一個校長要處理一個副校長。因此,儘管校長的職位被認為高於副校長,但在大多數英聯邦國家,風投才是大學的實際首席執行官。
在大多數歐洲國家,校長的職位相當於英國和其他英聯邦國家的副校長。在這裡,名義上的首腦是一位偉大的議長。
澳大利亞是一個例外,因為大學校長既是禮儀性的,也是行政首長。他有一個副手,但以副校長或副校長的名義。這兩個職位都由商界或司法界有影響力的人士擔任。
副校長的職位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稱呼,使用的頭銜是校長,校長,甚至校長(如加拿大)。因此,我們有校長作為俄羅斯大學裡最有權力的管理者,儘管有一個以總統的名義舉行儀式或名義上的校長。
在美國,大學校長的職位相當於英聯邦的副校長,但有一個人叫校長,他是全州所有大學的校長。在許多國家,校長這個頭銜不能與大學校長這個職位混淆,校長是大學裡最高級別的官員。這些大學並不偏愛校長或副校長的官員制度。
校長和副校長有什麼區別?•在大多數英聯邦以及澳大利亞和香港,一位副校長是大學的行政主管,雖然校長職位較高。校長是一個名義上的大學校長,與日常工作無關。校長是一所大學的首席執行官,而校長是所有州立大學的名義校長。 |